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爱守护 相伴成长
——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林华
今年以来,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地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分别为40%、69.23%、66.66 %。”蕉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秋芳介绍说,今年以来,该院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不批捕6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对不予核准追诉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做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工作,为20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16次,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7次,组织亲情会见12次。
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是检察机关的全力以赴;每一个触角的延伸,都释放出检察温度。
加强“双向保护”
助涉罪少年重新起航
“感谢检察官在关键时刻拉了我一把。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更好地约束自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关爱和希望。”11月12日,蕉城区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陈(化名)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小陈把真诚的感谢凝聚成有力的承诺。
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手段之一。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蕉城区检察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审慎适用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不捕不诉的,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不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
由于父亲常年在外,母亲照养压力大,对小陈日常生活有诸多限制,小陈内心压抑,产生逆反心理,未能正确交友误入歧途。
11月12日,了解情况后,蕉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陈开展“一对一”考察帮教。同时,对小陈的母亲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其加强对自身的压力管理,反思和调整亲子沟通模式,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孩子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今后我一定加强家庭教育,多沟通、多交流,处理好与孩子之间的问题。”经辅导,小陈妈妈表示受益颇多。
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依法从宽,绝不是一味纵容。今年以来,蕉城区检察院共起诉涉罪未成年人7人。上半年,在办理周某某故意杀人未遂案中,检察官发现周某某虽为未成年人,但在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因情感问题对“女朋友”母亲以诱骗出门、袭击头部等方式进行伤害,案发后还以将伤害“女朋友”的弟弟相威胁,向其母亲勒索10万元,并得到1万元转账款。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综合考虑周某某涉数罪且主观恶意大,情节恶劣,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集合社会之力
让“1+5>6=实”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对我孩子的关爱,帮助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近日,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母亲来到蕉城区检察院,送给检察官一面题有“检察温情暖人间、 帮助转学解民困”字样的锦旗。
今年8月,蕉城区检察院收到一份异地检察院的协助函,请求协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小力(化名)办理转学手续。原来,小力因被侵害身心受创,希望能转学到母亲户籍所在地蕉城区重新开始生活。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商请协助,妥善安排小力的转学事宜。经过多方努力,小力于9月开学季顺利转入新学校,开启新生活。
一面锦旗彰显检察温度,一份致谢折射群众信任,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褒扬与鼓励。近年来,蕉城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紧紧抓住办案这个关键,通过业务集中,做到统筹履职,以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整体发力,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实效。
集合社会之力托举一个孩子,是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的鲜明特征。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蕉城区检察院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让“1+5>6=实”。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该院全面开展家庭教育评估,今年1至9月份共发出“监护督促令”3份。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针对宾馆、酒店等场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助力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住宿经营场所进行排查。融合政府保护,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蕉城区检察院在社会责任感强、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备良好帮教条件的11家爱心企业、社区、商户及社会团体,新建了11个观护帮教基地。此外,依托蕉城检察“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以人员整合、数字赋能为着力点,成立“蕉城检察·未检闽e站”,组建“蕉城检察·未检闽e站”金贝壳团队,促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监督、普法教育、帮教观护的质效水平。深入辖区以学校“点单”、检察官送上专属“法治套餐”的形式,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拒毒防毒、女童如何预防性侵害等主题讲座。以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为特殊服务对象,并招募社区普通青少年学生,组织开展“检爱同行 明珠接力”护“未”普法系列活动。
深化综合履职
做实诉源治理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
今年以来,蕉城区检察院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一以贯之”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协同查访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47所。针对校园安全问题,联合教育、公安、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并通过倒查推动报告落实。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深入挂点乡镇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巡讲,促进增强乡村儿童自护意识及家庭法治意识。
“今年,蕉城检察在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化融合履职、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聚焦未成年人涉案背后的问题,立足办案监督,协同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蕉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静表示。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1226/38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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