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名片
守正创新笃实干 履职担当谱新篇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名片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剑峰
这是一份令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2023年以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及事项3296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100%。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上升7.3%、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下降12.5%;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4.9%和53%,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23年,涵江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更新理念,推进改革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态势。
坚持党建引领
培塑过硬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立根铸魂。坚持思想政治引领,高质量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全年共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要事项、重点工作12件次。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中探索“党小组+工作组”模式,在攻坚克难中锤炼党性。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制约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确定7个课题,组织专题调研14场次,适时举办调研成果交流会充分论证,形成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
检察长姚舟出庭公诉一起贩毒、洗钱罪案
素能强检尽显风采。突出人才强检战略,以实战能力建设为抓手,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练赛。“链条式”培养点燃“人才引擎”,采用“青蓝结对”培养机制,建立年轻干警培养档案5份,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在实战中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取得全市公诉人团队辩论赛优秀团队奖、优秀辩手等荣誉。大力推动比学赶超,从业务质效提升、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重点发力,激励干警争先创优、担当实干,4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1名干警荣立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充分发挥全国调研骨干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实现调研成果多点开花、成果丰硕,其中16篇斩获东南法治论坛一等奖等省级表彰奖励,为历年最佳。
从严治检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落实督查督办机制,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规定,探索构建“政治、业务、作风”一体化推进的检务督察格局,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察12次、填报信息16条。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健全纪检监察与检务督察配合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有效合力。在“严管厚爱”下,有5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聚焦服务大局
高质量发展谱新篇
筑造宜居宜业的乡村样板。找准检察职能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遵循因地制宜,抓好创造性贯彻落实。持续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紧盯乡村生活垃圾处置、河道治理、耕地保护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12件,积极跟进督促30处问题整改,办理的“埭里河道整治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十佳司法护水典型案例。聚焦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主动对雁阵宫、林氏大厝等文保单位加强公益保护,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5处,持续擦亮“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
组织党员干警前往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开展“走访企业解难题 提振信心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善意保护、文明司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64件101人,挽回经济损失564万余元,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纵深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与泉州市洛江区探索跨区域协作新模式,高标准考察验收通过2宗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稳步提升涉企检察服务水平,联合公安机关创建“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结企业诉求98件次,监督立案1起侵害企业权益案件,为企业“量身定制”检察建议,以精准司法帮促企业放手发展。
开展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活动
创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涵江”。坚持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检验检察质效,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做到“该严则严”,依法惩治无理缠访、闹访扰乱机关单位办公秩序犯罪,有效保障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禁毒、反邪教专项行动,起诉29人;对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16人。做到“当宽则宽”,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统筹推进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制度落实,一审认罪服判率达98.44%,为全市最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践行司法为民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倾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主动与党委、政府对接,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新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妥善化解3件跨时十余年信访积案,178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拓展监督视角,将审查视野延伸至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痛点、难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促进精准施策、靶向整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着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把纾民困、解民忧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履职尽责。紧盯“舌尖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3件17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紧盯“生产安全”,开展特种设备无证作业、违规操作等问题专题调研,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指导,督促整治安全隐患。紧盯“邮袋安全”,起诉寄递毒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犯罪13件4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件,与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推动寄递安全制度有效落实。紧盯“钱袋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71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0万余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聚力守护特殊群体权益。将司法保护和关爱向特殊群体倾斜,更加专注做好权益保障工作。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案件2件4人,向养老机构发出提升服务质量检察建议,帮助追回“养老钱”10万余元。围绕“因案致贫返贫”问题,与民政等部门建立“检察+多元融合救助”机制,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方实行联合帮扶,共救助8人23万元,帮助1名“事实孤儿”申领到基本生活补贴,用法治惠民生、暖民心。坚持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0人,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措施,帮教19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帮扶3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
强化法律监督
“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求极致”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找准高质量检察文书与高质效办案的结合点,促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发出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在全国1480份法律文书中脱颖而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百份优秀法律文书”,系全省三份入选其中之一、全市唯一。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9件,纠正漏捕、漏诉5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0件次;对错误判决提请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2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财产刑执行、监管执法、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6件,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6件6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针对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加强对裁判显失公平、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推动法院裁定再审6件,已改判2件。加大主动监督力度,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全部获法院采纳。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全省首例运用检察侦查权突破虚假诉讼组织者口供,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4件,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让“假官司”无处遁形。依法保障困难群体诉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26名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等28万余元。
“稳探索”做实行政检察。准确把握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切实发挥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扎实开展行政审判违法行为与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获全部采纳。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多维监督”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6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深入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纠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优化营商环境、道路安全执法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10件。积极推进土地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聚焦土地领域裁执分离但未执行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执行到位。
“广外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以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磋商40件,问题100%诉前即获解决。深耕法定传统领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6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27.1万元、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10.5万元;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2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225万余元。积极推进新领域探索,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领域案件7件,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力改革创新
打造特色品牌矩阵
“数字赋能”打造法律监督增长极。认真贯彻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部署,创新推进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注重构建智能监督模型,以个案为“小切口”研发“毒品犯罪洗钱线索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排查洗钱犯罪线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追回涉案财物18.74万元,斩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作品奖”。深入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通过线上流转刑事案件793件、处置涉案财物38件,智慧办案跑出“加速度”。以“信息化”打造一体化办案新格局,率先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业务协同办理,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前往江口镇走访调研并举行关爱侨乡留守儿童座谈会
“‘未’爱搭‘侨’”撑起未检保护艳阳天。聚焦区域创新联动引领,与妇联等单位建立侨乡儿童保护协作机制,创建“‘未’爱搭‘侨’”品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牵头民政等部门建立“督促监护令”观察员机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场次,让家庭教育回归育人本位。积极推行“共青团+未检+检校共建”模式,联合团区委、莆田学院等单位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创建儿童假期七彩夏令营,开展课业辅导、结对帮扶等活动100多次。探索“未检+网格”工作机制,打造“依法办案+检网协同履职+网格跟踪监督”未检工作新模式,合力解决涉未成年人安全隐患5个,相关经验做法被纳入《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举行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联合海上巡航活动
“检护青绿”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构建“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探索“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牵头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林业碳汇公益赔偿机制,动员认购碳汇867吨,助力“双碳”目标愿景实现。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牵头自然资源、海事等部门建立“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航,高质效办结环境资源案件32件,形成生态保护共治格局。构建“覆盖式”生态法治阵地,创新设立木兰溪入海口、“古荔古厝”等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3个,持续发挥“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推介生态检察工作,相关作品斩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三等奖。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1229/38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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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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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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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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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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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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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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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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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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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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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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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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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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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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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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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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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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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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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