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法院:欠农资迟迟不还 法官“查封羊”这招立竿见影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2018年春天,村民张平(化名)因为手头不宽裕,找王明(化名)做担保,从李丽(化名)的店赊走了种子和化肥,承诺2019年元旦前给钱。转眼,张平秋收的粮都卖完了,却迟迟不还钱,李丽一纸诉状将张平和王明告上法庭。

  2019年6月19日,肇州县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张平和王明经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同年8月26日,肇州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李丽货款(种子、化肥款)本金人民币45970元及利息,被告王明对本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因张平和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李丽于2020年1月向肇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平和王明在收到肇州县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给付义务,拒不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法院通过对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司法查询,共控制被执行人3个银行账户合计人民币8300余元。

  另外,根据李丽提供的财产线索,经肇州县法院初步调查,在被执行人张平家院内有正在饲养的羊约30只,但因他拒不配合调查、否认财产权属(称该财产归其父亲、岳父)、逃避执行等行为,又因其邻里不配合法院调查、被查封物系牲口不便扣押带离等原因,给法院对该财产的处置工作带来了困难。

  李丽提供的财产线索是否可信?对张平财产的执行能否顺利进行?

   跟执行法官捉迷藏

  12月17日,干冷。记者跟随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肇州县榆树乡。肇州先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谭立成与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平家。宽敞的院子,整齐的红砖房,院里有个圈羊的棚子。

  谭立成直奔圈着羊的棚子,30只羊看到有人来,凑到了栅栏边上,似乎以为要给他们送吃的,直到发现谭立成手里的卷尺不是食物,才惊觉着四散跑开,但没跑多远,就又好奇地溜达回来。

  “90厘米,记上。”谭立成说。

  由于这些活体物“不配合”,测量工作进度很慢,一名执行干警的手冻得拿不住尺了,就换另一名接着测量。圈养的棚子、张平家的院子和村里多处地方,执行干警都贴了“查封公告”。

  张平的父亲声称儿子不在家,上次执行法官来时,张平就躲着不见,让父亲出面,老人情绪激动,拿着拐杖要对执行干警动手。一位村民目睹了查封全过程,谭立成让这位村民转告张平,现已对院内存放的30只羊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间,张平负责妥善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未经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分该财产,如因被查封财产的性质特殊而不易长期保管的,张平可以向法院报告具体情况之后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变卖,但须将变卖价款如数提存至肇州县法院。

  玉米归属有待核实

  一直在院子里留意着动静的李丽说,张平肯定又藏起来了。随即,她提供了另一财产线索。

  在李丽的带领下,10多分钟的车程,执行干警赶到一处敬老院。

  院子里,在阳光照射下,一大堆玉米被白雪映衬得金灿灿一片,格外惹眼。

  天冷,院子里没人,养老院的老人说不清这堆玉米的情况。

  谭立成先领着执行干警们将现场的玉米进行了测量、记录。他说,这堆玉米不像刚刚查封的那些羊,它们就存放在张平家的院子里,而且,上次上门调查时,虽然张平没在家,但通过电话沟通时,他承认羊都是他的,所以,现场查封之后,会研究一个具体的处置方案。而这堆玉米,要先把证据确定好,之后还需要到村委会核实张平今年种了多少玉米,再调查这堆玉米是否归张平所有等相关情况。

  谭立成告诉记者,当天对财产线索核查取证中,如果最终确定这10万斤左右玉米真的是张平所有,这么长时间,他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拒不向法院报告,又不履行给付义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证据锁定后,如果被执行人张平经法院再次督促后仍执迷不悟,届时法院会将张平涉嫌拒执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这一切,就是在督促其尽早履行义务,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

   首次主动打来电话

  在谭立成返回法院途中,接到了张平的电话。他表示,第二天就让家人先送一万元钱去法院,希望法官能帮忙协调,让李丽再给他一些时间凑剩下的钱。

  肇州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龙表示,执行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刚查封结束,被执行人就打来电话,这也是被执行人第一次给执行法官主动打电话。

  在案件后续处理中,会根据被执行人要求执行和解的诉求,联系申请执行人,努力促成双方和解,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这类案件在农村比较常见,这类涉农用物资案件执结完毕与否,对于辖区村屯甚至是十里八村的群众,都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和法律教育作用。同时,对于其他经销种子化肥的商家,也有一定的法律引导意义。

  记者发稿时,肇州县法院已将该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张平在法院执行压力下,于12月24日托人将电话里对执行法官承诺的一万元案款交到了法院。本案目前正在对已核实后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的准备工作,同时已对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作出拘留、罚款决定,下一步,肇州县法院将穷尽执行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手记

  法律为诚信护航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

  在国人讲诚信、应诚信的传统观念里,“欠债还钱”本应“天经地义”,可碰到了部分“有钱不还”的失信者,只以道德为标尺,很难再为诚信护航。

  那些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被称为失信者。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我国对于加强法院执行阶段执行力的一种手段,属于一种诚信惩戒措施。

  都说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言语的力量毕竟单薄,而当失信被执行人名字被曝光、被限制高消费,这不仅是法律层面的一种惩戒,更是对失信者道德上的谴责。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2256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