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报考公路检验工程师要带哪些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只要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就可以了。”挂断电话,有意报考公路检验工程师的合肥市民方先生不由感慨:“太方便了!”
让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成为过去,是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初衷。2020年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意味着,今后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救助、法律服务……这些证明事项所需的“一箩筐”材料,都将简化成“一纸承诺”。
减证动真格,便民到实处。连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组数字彰显便民力度——省市县区共实行1万余项
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作为推动该制度实施的牵头部门,早在2020 年3月,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司法厅就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对此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面部署。省司法厅在对42家省直单位涉及证明材料政务服务事项1098项进行覆盖式审查后,梳理出需第三方开具证明的证明事项共计511项,经与各有关单位反复磋商协调,最终确定23个省直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67个。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共2214个,县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共7738个。
我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施方案》要求,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时限等。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群众“少跑腿”,信息就要“多跑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为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联结数据“孤岛”,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防止不诚实的人“钻空子”——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
为了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
同时,《实施方案》配套设计了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守信者“一路绿灯”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主动而为,力争打通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省人社厅对26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企业群众办事不随意要求现场核查,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企业群众、资格审核部门、社会三方受益。比如,专技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多、门槛高,多年以来,现场资格审核一直是报名的前置环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几乎每名报考人员都经历过单位请假、来回奔波、现场排队等,十分不便。
自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来,报考人员终于不再需要“翻箱倒柜”找证明,也不需要跑腿到相关部门开证明,更不用花“冤枉钱”复印证明了。省人社厅严格按照“告知—承诺—办理—监管”4步骤,将有关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等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知晓告知内容、符合报考条件、准确填报信息、愿意承担不实责任,省人社厅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络核验和核查,不再要求报考人员前来现场资格审核。同时,在整个过程中,省人社厅继续保留现场服务渠道,为特殊情况下需要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据统计,98.58%的报考人员通过了系统核验或在线核查,其中228867人通过承诺实现不见面报名,占总报考人数的96.71%,真正实现了守信者“一路绿灯”,深受报考人员好评。
2020年,芜湖市通过“两个对应,最终判断”审核方式,即政务服务事项与申请材料相对应、缩小范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证明材料相对应、最终判断是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清单目录审核工作,共审核确认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计40余项,涉及住所产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培训合格证明等多个类型的证明材料,提升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黄山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底数,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事项,并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为蓝本进行甄别分类。实施步骤全程进行备案,工作时间节点清晰,要求各部门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按时报同级司法局进行备案,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环环相扣,不走过程、不留死角。
安庆市建立“一盘棋”工作格局,构建“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QQ群,通过市政府网站、安庆日报、广播电台等媒介及时公布告知承诺制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社会知晓率。形成“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六位”是指信息核查、失信联合惩治、工作报告、案卷抽查、电话回访、执法公示等6项制度,“一体”是指形成具有安庆特色的统一承诺书模板。
宣城市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宣城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和办理流程指引》,指导各部门按照事前信用核查、办理部门告知、申请人承诺、承诺书留存、审批决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步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告知承诺办理流程。6月底前,该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会同市创优四最营商办,对各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滁州市出台《滁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告知承诺书经行政机关和申请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该当场作出。
亳州市确定由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督察考核办、市“四最”营商办参与,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做到应实行、尽实行、快实行。
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联合制作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就推行工作中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在办事指南对应申报材料项下,添加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以目录管理的方式明确实行的证明事项,不得随意增减事项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条件、变相索要证明。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联合部署开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立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在新闻出版、版权、电影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组织线上线下同步推行,作为推行工作的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倒逼责任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加速度”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告知承诺制推行的时间表。各地、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以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以完成时限为底线,把节奏再加快、效率再提高,让政务服务“加速度”,便民惠民“有温度”。
2021年4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已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2021年6月底前,通过浏览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网、各有关部门网站,实地查看政务服务大厅,调阅行政许可案卷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资料、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
倡导适度容错。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以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俞星新)
稿件来源:2021年2月25日安徽法制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mtbd/5557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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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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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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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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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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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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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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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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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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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