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法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二级机构,下设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的工作,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管辖范围,依法审判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民(商)事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各类案件;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应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并决定应否进行国家赔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本院及所属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再审申请;审判应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等二、部门基本情;2017年10月起开始集中管辖南昌、新余、鹰潭三市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事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行政庭、知识产权庭;下设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113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9888.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04.58万元,比上年减少303.35万元,下降5.7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4884.19万元,比上年减少196.12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2023年两庭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4884.1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9888.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233.36万元,比上年减少1923.82万元,下降18.94%,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以及2023年法院“六专四室”建设、法院诉源治理区块链金融快审平台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两庭建设、府院通建设等项目尚未完成;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1655.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4.35万元,增长616.45%,主要原因:2023年法院“六专四室”建设、法院诉源治理区块链金融快审平台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两庭建设、府院通建设等项目尚未完成。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4239.97万元,占51.50%;项目支出3993.39万元,占48.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952.02万元,决算数487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435.64万元,决算数436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另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65.99万元,决算数26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23.63万元,决算数2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6.76万元,决算数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按照财政要求,扣减了减人减资的金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9.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70.83万元,比上年减少83.20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2022年发放了2021年政府绩效奖,2023年正常发放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9.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3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等都有相应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4.11万元,决算数24.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90万元,增长3.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出国计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2023年均没有出国计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3.00万元,决算数2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后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划转省机管局采购,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1年后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划转省机管局采购,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3.00万元,决算数23.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0.90%,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2023年车辆出行次数减少,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1.11万元,决算数1.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累计接待40人次。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是疫情后恢复的一年,接待批次和人数都相对2022年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累计接待40人次,主要是:2023年是疫情后恢复的一年,接待批次和人数都相对2022年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14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3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均有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此处请补充内容)。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633.6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9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 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是“办案经费”、“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2个项目完成质量较高,核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能够合理合规使用办案经费和信息化运行维护,专款专用,为人民法院更好的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经费保障。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法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二级机构,下设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的工作,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管辖范围,依法审判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民(商)事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各类案件;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应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并决定应否进行国家赔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本院及所属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再审申请;审判应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等二、部门基本情;2017年10月起开始集中管辖南昌、新余、鹰潭三市行政案件。
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刑庭、行政庭、民庭、知识产权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下设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编制人数122人,实有人数113人,其中:在职人数113人。
(二)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总体目标:2023年,南铁两级法院在省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团结一心、精耕细作、接续奋斗、忠诚履职,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奋力谱写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紧扣“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能动司法推动“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落细,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狠抓改革创新与质效提升,以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法治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三)当年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科学编制本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结余率,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效果;进一步缩减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为部门正常高效运行及时提供各类经费及物资设备保障,确保办公秩序安全规范,不断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水平。三是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更多矛盾纠纷更好更快化解。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配套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不断强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科技支撑。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通过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了我院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高效履职。
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干警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未出现拖欠干警工资,离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2023年两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59件,同比上升37.17%,结案513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19%,法官年均结案数同比上升37.8%。审限变更率、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服务保障“交通强国 铁路先行”重大战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赣州国际陆港、铁路站段等开展走访调研宣讲,全力护航中欧班列和“一带一路”建设,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民事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江西鸭之星公司与安义县政府等行政协议纠纷案,该案入选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平安江西建设,依法严惩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共一审审结相关刑事案件126件。持续对走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国门安全。高效审结涉江西银行金融纠纷一审案件915件,并向江西银行发送司法建议,积极推动江西银行开展有关问题治理,该司法建议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2、社会效益。加强涉就业、医疗、征迁、工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罗安华诉南昌市人社局工伤行政确认案,该案入选全省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理江西目米公司诉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该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与相关单位协作,推动不动产、机动车辆、住房公积金线上查控,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充分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1、社会满意度。持续深化“府院通”功能提升,积极开展区块链运用场景试点工作,进一步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抓实密切联系群众举措,召开热点案件咨询会,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申报获批救助2人次,救助金额5万余元,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2、可持续影响。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的综合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发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分析各项经费实际使用情况,为今后经费科学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三、单位项目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绩效指标的设定量化程度不足。在以后工作中将逐步予以改进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
2、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偏低。我院部分项目是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招标、建设、验收等必经环节,使得部分项目在完成率上较低。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督促各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组织推进力度,加速重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结算率,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和经费使用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加速各项工作的实施开展,有序推进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费开支结算的业务办理。
4、积极督促各业务用款部门进一步强化绩效追踪管理的责任意识,有效加快项目资金的支付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分析运用,及时调整单位的经费使用管理计划,使部门预算经费开支更加科学有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切实加强了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我院绩效自评结果于2024年1月在外网公开。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办案经费”、“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法院诉源治理区块链金融快审平台建设”、“智慧法院建设”、“法院六专四室”建设、“府院通建设”、“被装购置费”、“信息化运行维护”、“两庭建设”等9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20405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0405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405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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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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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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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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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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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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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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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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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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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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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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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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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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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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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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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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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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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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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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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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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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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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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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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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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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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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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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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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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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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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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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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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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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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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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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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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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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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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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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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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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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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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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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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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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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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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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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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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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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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