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司法局:紧抓节前“廉”动 筑牢节日“廉洁关”

时间:2024-10-11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连日来,长沙县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眼于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突出本职本责,丰富和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和载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廉洁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传统节假日往往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和高发的时期,我们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强廉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让干部员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干部职工廉洁平安。”9月9日,该局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为全体干部敲钟紧弦。

  会议通报学习了省纪委监委编发的《湖南通报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醉”与罪》《选择》等警示教育片,努力通过身边的真实细小案例教育和警醒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务必时刻警醒自身,守底线、知敬畏,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会议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明确廉洁过节的相关要求,不断夯实干部廉洁思想“根基”,筑牢知耻明辱的思想防线。

  廉政谈话,敲响廉洁“警钟”

  “中秋、国庆双节是请客送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发期。作为党员干部,你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清廉自守,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作为社区矫正专干,节日期间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你务必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正确履职用权,杜绝吃请送礼的不正之风。”“家人朋友团聚正是温馨欢乐之时,要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种风险诱惑和不良风气,严禁参与赌博……”

  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节前廉政谈话更是廉政教育工作的“预防针”。一直以来,县司法局注重将廉政谈话提醒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重点岗位重点谈、一般干部关心谈、犯错干部提醒谈等方式,从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延伸到全员覆盖,层层压实责任,既充分发挥了廉政谈话预防提醒功能,又让干部员工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关爱无处不在,从而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廉政回访,提升服务质效

  “您好!我是县司法局纪检专干,因为您近期在星沙司法所申请进行了调解,对您进行一次电话回访,请问我们的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是否秉持自愿、平等和真实、合法等原则,有没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近日,县司法局联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对在司法局办理过公证、法律援助、接受社区矫正以及申请过人民调解的群众进行了每半年一次的例行电话回访,了解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履职、廉洁情况。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必须把纪律和法律的尺子首先对准自己,严之又严地加强自我监督,在重要节点更要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表率,引领节日风清气正。

  截至目前,此次半年度回访,共抽取了120份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样本,开展4批次群众电话回访,有力提升了业务部门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规则”

  严格遵守“监督工作要寓于日常、做在日常”的原则,县司法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严格把握临近过节、作风纪律有所松懈的一般规律,紧盯节前上下班时间节点,通过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的形式,严查干部职工出勤、履职等情况,查看有无上班迟到、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上班时间串岗闲聊、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等现象。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情况通报,通过点名批评、限期整改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效果,形成警示作用,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进一步完善作风纪律督查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长沙县司法局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十条措施》,不断改进督查方式,建立监督反馈机制,聚焦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长沙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09/t20240927_33464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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