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别慌!被告开庭前做好这4件事,不被问懵

时间:2025-07-3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收到法院传票别慌!被告开庭前做好这4件事,不被问懵

“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被人告了,开庭该咋办?” 少人第一次当被告,慌得不知该做啥,结果开庭时被问得哑口无言,稀里糊涂就输了官司。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被告开庭前做好准备,就能从容应对,这4件事一定要记牢!

一、先看原告证据足不足,再决定去不去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原告没啥证据(比如 光说你欠他钱,却拿不出借条”),你可以不去开庭——法院会让原告举证,举不出证据可能就判他败诉。

要是原告证据确凿(比如有你签字的合同),最好还是去,不然法院可能直接按原告说的判。

二、去开庭?围绕证据说话,别扯无关的

开庭时法官只认证据,别东拉西扯说“他这人不行”“我以前帮过他”。要拿着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会提前给你副本),一条一条找问题:

证据是假的?(比如借条签字不是你写的)

证据和事实不符?(比如合同里的金额被改了)

三、开庭前模拟一下,流程熟了不慌

怕开庭时紧张?提前模拟庭审流程:

法官会先问“你对原告说的事有啥意见”——直接说“同意”或“不同意,因为XX(说理由)”;

原告会出示证据——你看清楚后说“认可”或“不认可,理由是 XX”;

法官会问细节——比如 你说没欠钱,那天你在哪?”,提前想好怎么答。

四、不懂流程?找“庭前辅导”问清楚

法院一般有诉讼服务中心,你可以去问:“开庭时我该站在哪?证据怎么递?”也可以找懂法的朋友聊聊,重点弄明白:

哪些话该说(和案件相关的事实、证据);

哪些话不该说(情绪话、和案件无关的旧事)。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也可以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提前搞懂规则,才不会被法官打断,也不会错过反驳的机会。

当被告不可怕,就怕没准备。先看原告证据够不够,去开庭就抓证据说重点,提前练练流程,哪怕是第一次上法庭,也能应对自如。你当被告时有啥经验?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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