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赣州实践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及相关文物、遗址、故事等红色法治资源,生动记载和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法治建设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202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用好江西瑞金、甘肃南梁、陕西延安、河北西柏坡等红色法治资源。为深入挖掘和用好革命根据地红色资源,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中国法治》特邀上述地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及单位,就如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言献策。
探索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赣州实践
郭佩群(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局长)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红色法治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对于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文化之基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赣州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故都,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近年来,赣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保护利用,深挖红色法治内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不断擦亮红色法治文化品牌,打造“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2个综合示范地区、1个单项示范项目分别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赣州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一、夯实保护基础,深挖红色法治文化潜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资源利用、红色文化传承工作。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科学保护是前提。
突出顶层设计。保护工作,规划先行。做好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工作的基础就是要科学编制保护和利用规划,增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保护、宣传运用、传承转化的全局性、科学性、实效性。赣州市把传承红色基因纳入法治建设规划,秉承“红色法治资源在哪里,红色法治文化就建设到哪里”的理念,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内容,把“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重点举措,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激活红色基因,着力构建以瑞金为龙头,于都、兴国为重点,寻乌、宁都、会昌、龙南等为支撑的红色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强化立法引领。革命遗址是革命先辈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是红色文化、革命精神的载体。赣州市有13个“全红县”、15个“老区县”,红色遗址星罗棋布。2012年至2017年期间,赣州市依托《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申请革命遗址保护维修项目240个。但赣州市多数革命遗址为居民或村民私有财产,且囿于资金、技术等各方面条件,革命遗址保护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支撑。2019年,赣州市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在全国创新提出了非国有革命遗址由政府承担维护修缮责任,为全面开展革命遗址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填补研究空白。摸清红色家底是做好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保护、利用的基础性工作。赣州市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法治资源普查登记,深入挖掘辖区内与法治有关的革命遗址、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特色街巷、红色名村等资源和元素,梳理形成34项红色法治资源目录清单。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是我国红色政权首个中央司法行政机构。中央苏区时期的工作实践,是新中国司法行政事业的“根”与“魂”。为充分挖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历史资源,赣州市组织编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填补我国这一领域的研究空白,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学习宣传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修缮提升。革命遗址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对于振兴赣南革命老区经济,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让革命遗址活下来、亮出来。2018年以来,赣州市启动实施107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保存状况较好的革命遗址占比由2012年的14.06%上升至2023年的62.33%,瑞金红井革命旧址群、龙南烟园围、“寻乌调查”旧址、于都赣南省裁判部旧址等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得以完整保留。
二、实施精品工程,扩大红色法治文化影响
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精品工程。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精致建设、精美呈现、精心规划、精彩传播,以一流的标准提高红色法治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
建设精品展陈场馆。建设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既是对原有革命遗址的一种保护,也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效载体,让无形的红色法治文化实体化。为精准、全面、科学地展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以来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发源、发展的清晰脉络,从红色足迹中认清从哪里来,增强大历史观,赣州市在瑞金先后打造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陈列馆”等一批红色法治精品场馆。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城乡规划、文旅项目、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等,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7个,9个获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评数量占全省1/3。
推出精品艺术作品。红色法治文化传播的效果好不好,关键看传播形式有没有吸引力、感染力。近年来,赣州市持续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将宣传弘扬红色文化放到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创作主题,聚焦革命历史题材,将历史、艺术和法律融于一体,以故事感染人,以真情感动人,以典型教育人,巧借文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文化。赣州市根据真实革命历史故事,推出了大型红色史诗《长征第一渡》、山歌剧《苏区干部好作风》、赣南采茶戏《一个人的长征》《八子参军》、话剧《叩响》等一批艺术水准较高的作品。
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红色旅游产业,让旅游成为红色法治文化传播的载体,在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形成独具魅力的红色旅游体验。赣州市将红色法治精品场馆纳入红色旅游线路,以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于都县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园、寻乌县毛泽东寻乌调查纪念馆、兴国县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等为主线的“红色摇篮·革命赣南”旅游线路获评“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群参观学习的访客达200万人次。
开展精品宣传活动。红色法治文化宣传能否深入人心,关键看宣传方式接不接地气、宣传内容合不合群众口味。赣州市是客家摇篮,客家人口占95%以上。客家人向来喜爱编唱民间歌谣,素有“上山不离刀,开口不离歌”的传统。用山歌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接地气又聚人气。“哎呀嘞,制定兴国土地法,立法理念蛮靠前……”一首朗朗上口的兴国山歌,让参观“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的游客深入了解《兴国土地法》的内容和意义,既听得懂又记得住。为更好地迎合当代网民喜好和需求,加大红色法治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赣州市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试点红色法治文化直播,组织律师、青少年学生、“法律明白人”骨干等走进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讲述红色法治故事,实现法律知识指尖学、红色法治故事掌上听。同时,开展红色研学实践活动,依托革命遗址大力发展红色文化研学培训,建成红色研学实践基地23个,打造红色主题研学精品线路19条,全市参与研学实践的中小学生达120万余人次。
三、延伸工作触角,提升红色法治文化效能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传承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走好现在、走向未来。要把保护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作为重大使命责任,充分汲取中央苏区法制建设历史养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百姓生活深度融合,推进红色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融入法治实践。保护传承好红色资源,既需要科学开发利用,也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设立“合理利用”专章,整合革命遗址资源开展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开发、推广红色文化旅游的前提,是必须保证革命遗址安全和不破坏历史风貌。赣州市加大对红色旅游、红色教育培训有关项目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的法制备案审查,从源头上防止任性用权,推动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等一批重大红色旅游项目成功落地。
深度融入基层治理。赣州市是苏区精神之源。“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这首脍炙人口的兴国山歌,就是当时中央苏区干部一心为民的真实写照。近年来,赣州市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走出了一条深入群众做好事、依靠群众办实事、发动群众解难事的“共治”大道。持续深化“红色法治+乡村治理”体系,建强“法治小院”“客家矛盾客家调”等工作品牌,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无讼村、少讼村、信访“三无”村不断涌现。《“寻乌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批示推广,并获评“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切实融入百姓生活。中央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在立法、行政、守法普法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创新,为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赣州市借鉴《红色中华》报和情景剧法治宣传模式,通过编唱法律歌谣、戏剧,创作普法短视频,绘制普法小漫画等群众性活动,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形象具体的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宣传故事化、生活化、群众化,让老百姓在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瑞金借鉴深化苏区时期“轻骑队”做法,整合政法力量,组建18支红都政法轻骑队,对接联系服务17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实现了关口前移。仅2023年,联合乡镇接访299余次,开展法治宣传37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955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28件。
(《中国法治》杂志见习编辑:李莎钦)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pfyyfzl/202411/t20241107_509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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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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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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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