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 能生效?虚假意思表示全无效!

时间:2025-06-2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阴阳合同” 能生效?虚假意思表示全无效!

二手房交易签两份合同,一份高价报税,一份低价实际交易;为逃避债务,假称房产已卖给他人。这些 “套路” 在法律上行得通吗?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全都无效!

在某起房产纠纷中,买卖双方签订 “阴阳合同”,报价 180 万用于过户,私下约定 150 万成交。过户后,卖家反悔要求按 180 万支付。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分析案例时指出:“双方故意用高价合同掩盖真实交易,属于虚假意思表示,高价合同无效,交易仍按 150 万履行。”

生活中,虚假行为还有很多形式。比如企业为骗补贴虚构项目,情侣为分手 “假结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法律解读中提醒:“这些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情节严重还可能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虚假行为背后隐藏其他民事行为,如 “阴阳合同” 里的真实交易,其效力需按相关法律判断。切莫心存侥幸用 “套路”,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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