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会 “过期”?这些时间要记清!

时间:2025-06-25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撤销权会 “过期”?这些时间要记清!

发现合同有问题,想申请撤销,随时都可以吗?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提醒: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错过就没机会了!

小李在二手车市场买了辆 “九成新” 轿车,开一个月就故障不断,检测发现是事故车。因工作忙,他拖了一年半才想起维权,结果被告知撤销权已消灭。中心解释,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未行使权利,撤销权就没了。

赵女士做生意时被合作伙伴威胁签赔偿协议,等威胁结束,她因害怕一年多后才起诉,同样败诉。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强调,受胁迫的,要在胁迫终止一年内维权。此外,知道撤销事由后主动放弃,或行为发生超五年没行使权利,撤销权也会消灭。法律保护权益,但也要及时行动。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邀编辑,关注廉政信息,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jpg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