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创新履职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时间:2025-08-0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牛和善 彭蕾)今年以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构建“护、惩、督”三位一体检察履职体系,通过制定《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县十项攻坚突破措施》、构建“个案办理+类案分析+行业治理”工作法等12项具体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注入法治信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院涉企案件办理周期缩短20%,挽回企业损失超百万元。

  聚焦当地罐头、金银花等县域特色产业,平邑县检察院建立“班子成员+护企联络员+行业协会”定向联络机制,将全县42个重大项目、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包罗在内,在收集意见、处理企业诉求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架起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防护网”,平邑县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扎实开展“啄木鸟”涉企腐败专项治理,严打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同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

  据介绍,在涉企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中,平邑县检察院创新建立涉企案件“三色预警”快速办理机制将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涉企案件办案时长案均缩短9天。在“每案必检”基础上,实行“部门预审+领导审核”双把关,配套推行检察官案结自查、业务部门重点核查、案管部门专项评查的“一案三查”评查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涉企案件评查3次,评查案件27件,梳理问题8个,即时整改率达100%,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大幅度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7/t20250717_701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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