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决书别大意!这4件事漏做,可能白赢官司

时间:2025-08-2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拿到判决书别大意!这4件事漏做,可能白赢官司

“官司赢了!判决书到手的那一刻,是不是松了口气?”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提醒大家可别光顾着高兴——拿到判决书后,有 4 件事必须及时做,少一步都可能让胜诉成“空头支票”,咱这就把关键步骤捋清楚。

第一件:先拿“生效证明”,别等用了才着急

判决书刚下来还不算“最终算数”,得等上诉期过了没人上诉,才算正式生效。这时候第一时间找承办法官开生效证明—— 这是后续申请强制执行的“通行证”,没它法院可能不受理。

按法院常规流程,生效后随时能开,最好拿到判决书15天后就去办(民事案件上诉期通常15天),别拖着。

第二件:盯紧“履行时间”,记准被告该还钱的日子

判决书里会写“被告在XX日前还钱/腾房”,这个时间节点得刻在心里。比如判决“被告10日内赔5万”,就从判决书生效那天算,数够10天——要是到日子对方没动静,就得赶紧走下一步。

把日子记在手机备忘录里,设个提醒最靠谱。

第三件:对方不履约?两年内必须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过了履行期对方还耍赖,别犹豫:两年内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超过两年再申请,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第四件:保全了财产?到期前赶紧申请“续冻”

要是之前申请过财产保全(比如冻了对方银行卡、查封了房子),得看清楚保全的“截止日期”。到期前一定要找法官申请继续冻结,不然到期会自动解封,对方可能趁机转走财产。保全快到期时,提前5天就去法院提交续冻申请,别等最后一天。

说到底,赢了官司只是第一步,把这4件事做扎实,才能真正拿到该得的权益。你有没有拿过判决书?有没有遇过对方不履约的情况?评论区聊聊,咱互相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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