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法者到救人者:急流中,他勇救落水少年

时间:2025-08-05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7月22日上午9时,社区矫正对象姚某和朋友在兴文县五星镇踏水桥一组的河边钓鱼,忽然瞥见一名少年骑着电瓶车正试图穿过湿滑的桥面。

  “危险!别过来!”姚某大声呼喊道。由于持续降雨,桥面积水已没过脚踝。

  话音未落,电瓶车猛地打滑,连人带车坠入河水中。

  千钧一发之际,姚某来不及多想,一把扯掉外衣就纵身跃入河中,奋力向少年游去。但是河水又深又急,少年在水里慌乱扑腾,几次差点挣脱他的手。他死死攥住孩子的衣领,拼尽全力往岸边托举,嘴里反复喊着:“别怕!抓住我!”

  在朋友的协助下,姚某最终将少年救上岸。

  

  这段惊心动魄的救援被路过群众拍下,网友纷纷为救人者点赞。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位挺身而出的救人者姚某是兴文县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2023年12月,姚某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从2024年1月起接受社区矫正。

  从曾经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者,到如今挺身而出的救人者,这场蜕变并非偶然。

  五星司法所工作人员回忆,姚某刚入矫时,“总是低着头,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当时,姚某对工作人员说:“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针对他的状态,司法所量身定制了“三新”教育方案:每月的集中学习中,特意针对他的犯罪成因进行教育,让他一点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组织他参与村(社区)公益活动,让他发现自己的价值;每月一次的“人生规划课”上,工作人员和他一起算“时间账”,缓刑三年里,他可以考个电工证,凭手艺挣钱,还能陪伴孩子学习成长。

  点滴浸润带来思想蜕变。“有次他来电说,听了防溺水宣传后心里揪得慌。”司法所所长明白,姚某的思想开始产生了新的变化。“他告诉我,‘以前做错事,现在就想做点能帮人的事’。”尤其当司法所在他遇到生活困难时及时提供帮助,让他的思想进一步受到触动。转变的印记,藏在他参加公益活动磨破的手套里,藏在他按时报到递交的学习笔记中,更藏在他说起孩子时眼里的温柔里。

  
左二为社区矫正对象姚某,左三为被救少年

  “谁遇到都会这么做。”救人当天下午,落水少年的家长送来印着“见义勇为救落水儿童”的锦旗时,姚某红着脸连连摆手。

  此刻,在五星司法所内,标有姚某姓名的档案袋里,更新了一页——“姚某,在矫正期间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建议予以表扬……”

  这场从“违法者”到“救人者”的转身,不仅是一个人的重生,更映照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温度与力度。“三新”教育绝非墙上的口号,精细化管理亦非锁柜的制度条文,而是化作一次次促膝长谈、一件件实事小事,让曾经偏离轨道的人,重新找到人生的坐标。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jcgzdt/2025/7/31/a498f208a71b4853b17d07c208bd7e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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