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登记资料,可不能乱传乱用

时间:2025-08-05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查了登记资料,可不能乱传乱用

赵大哥为了打房产官司,从登记机构查了对方的房屋信息,官司打完后,他把这些信息发到了网上,还添油加醋说了些坏话。这种行为可不合法!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条提醒:利害关系人查了不动产登记资料,不能公开,更不能非法使用,否则要担责!

对方发现后,起诉赵大哥侵犯隐私,法院判赵大哥删除信息、公开道歉,还赔偿了精神损失。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案例中说:“登记资料里有房主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屋位置等隐私信息,随便公开就是侵权。”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普法会上举了个常见例子:中介查了客户的房产信息后,卖给其他公司打推销电话,这就是非法使用,要被罚款。“法律允许查资料是为了解决纠纷,不是让咱拿别人的隐私做文章。”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反复强调,查来的资料只能用在合法用途上,用完后要妥善保管,不能随便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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