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商圈话室”解纠纷

时间:2025-08-2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嘣!一声巨响,乌鲁木齐市市民王女士家暖气包突然爆裂,多股高压褐色水柱从拇指粗的裂缝中喷射,90度的烫水一时让人无法接近。王女士迅速联系了物业部门到现场关闭了水阀,但家中客厅地板、墙面仍有部分受损。

  

  随后,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负有责任,要求修复并赔偿损失。但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均以“设施产权归属用户”“非运维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偿,三方陷入僵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北纬一路社区网格员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这起纠纷,并进行了初步调解,但由于各方意见不一,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随后,社区向新市区人民法院求助,法院迅速介入,指引双方当事人前往铁路局商圈党群服务中心的“商圈话室”进行调解。

  

  新市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李华主持了此次调解。李华首先到现场查看了暖气包的破损情况、受损面积,并拍摄了漏水痕迹和相关缴费记录、物业巡检台账。在调解过程中,李华以法理为纲,情理交融,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由供热单位负责,而居民室内的供热设备则由居民用户自行维护。暖气包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日常维护责任在产权人,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并无过错。


  业主室内采暖设施产权属于用户自有,发生故障向热力公司报修的,热力公司可协助用户维修室外部分,室内部分的属于用户自行维护维修,用户应注意检查和保养。居民用户应当对其室内供热设施履行保护义务,供热单位承担维修、养护的义务范围为公共部分的供热设施。供暖设施位于居民室内,不在供热单位主动维护范围之内。业主家中暖气包属业主专有部分,日常维护责任在产权人,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应急处理,热力公司提供技术指导。

  

  经过李华的耐心释法析理,王女士虽然诉求未得到支持,但心服口服地认可了调解员的观点。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也表示将继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应急协助。


  特邀调解员制度是新市区人民法院深化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专业、公正且富有人文关怀的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近年来,新市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努力打造各乡街调解品牌。通过对矛盾纠纷分类、分层、分级、分流的模式,强化与街道社区联动,设立特色调解室,构建“法院+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矛盾化解体系,高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2/id/87205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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