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检察院通过大走访化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

时间:2021-03-02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0年12日15日,遵义市凤冈县检察院在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永安镇永安村水河组村民罗某某的一桩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已有7年多时间没有得到解决。

检察干警通过了解得知,原告罗某某丈夫王某某于2013年9月2日在帮被告毛某某砍伐林木时不幸被倒下的树木砸死,后经田坝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毛某某支付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20万元,约定在2014年5月31日前付清,协议签订后被告支付了原告4万元后就再没履行赔偿义务。

2014年11月21日,凤冈县法院再次组织调解,重新达成协议,被告在2018年11月15日前在原支付的基础上分四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若被告不按时支付,则按10万元赔偿原告,但协议签订后,被告仍然未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曾向凤冈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告长期外出,不得不终止执行程序。截至大走访时,这桩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已达7年之久。

检察干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主动的与当时处理该案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当时案情具体情况。同时,打听案件中被告毛某某的下落,了解被告目前的生产生活情况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人员告之被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通过检察干警的不懈努力,2021年1月11日,原被告双方走进了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再次调解,被告当日支付原告5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一桩历时7年的人身伤害赔偿,在凤冈检察院检察干警的努力下,经过26天时间成功化解。

最后,罗某某表示:“感谢此次大走访活动,感谢检察院的同志尽心为我的家庭解决了积压多年的问题,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0/43807.htm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