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元:敬业为民,用“心”执行

时间:2021-05-20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周广元

  中共党员,现任静安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科副科长,二级法官。曾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嘉奖1次,两次被授予静安法院“优秀党员”称号,2020年被评为静安法院十佳青年。

  略显黝黑的皮肤,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位帅气的执行小伙,粗看有种港台明星的范。“充满活力,精力充沛,敢啃‘硬骨头’”“有梦想,有激情,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这是大家对周广元的评价。从事执行工作十余年的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业务娴熟,刚柔并济,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执行能手。2020年,周广元带领干警累计结案2000余件。面对如此大量的执行案件,他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凭借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执行一线,一步一个脚印,赢得了同事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在平凡岗位上谱写着绚丽光彩的执行篇章。

  01

  刚柔并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要努力给整个社会多增添正能量”是周广元办案执行的基本遵循,他认为强制力是执行的保障,必须用尽、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在彰显执行威慑力的同时,也要兼顾善意,减少对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和负面伤害。

  在一起腾退案件执行中,案外人刘某私自占有系争房屋用于出租。在法院准备强制清场时,刘某在房屋内安放了一名90岁老人和一名残疾人,谎称两人每天居住在该房屋内,法院不能强制把他们赶走,以此来逃避执行。面对拒不配合的刘某,周广元反复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后,刘某仍表示自己是对法院判决不满,占有该房屋合理合法合情,绝不搬出。见状,周广元果断决定强制传唤其到法院进行谈话。

  谈话室里,周广元从刘某的角度出发,想方设法做其思想工作,分析利害关系,促使其履行生效判决,并为刘某多想一步,提出如果安顿确有难处,可以帮助他们联系申请执行人,安排老人和残疾人在附近宾馆临时居住。最终,刘某同意配合法院拍卖房屋,当天就把老人等人带离房屋。

  “很多当事人不懂法律,以自认为正确的方式对抗法院执行,实则正在走向深渊。作为执行法官,如果能够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尽最大努力积极引导,案子就会有更多的解决可能,从而促成双方和解。”这就是周广元“用心执行”的理念。一字一句,发自肺腑,饱含着一名执行法官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02

  老案新办,激发团队工作合力

  为解决案件在法律程序上暂时中止执行期间,部分办案人因工作调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致使恢复执行时出现对接困难等问题,静安法院执行局成立了恢复执行团队,由周广元担任团队队长。恢复组主要处理老案相关财产的续冻续封、信访接待、矛盾化解、房屋拍卖等工作。近两年,整个团队共清理了近2000余件老案,顺利处置拍卖房屋达200多套。面对各类的疑难老案,他始终坚持多学习、多办案、多研究、多思考、多总结。他善于统筹安排,秉承事无巨细,不得遗漏的作风,以划分轻重缓急,抓牢主要矛盾为原则,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离不开年轻干警,如何把年轻人快速培养成执行能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团队中,90后干警超过一半,所以每次外出执行和接待,周广元都现场带教,让年轻干警尽快熟悉业务,独当一面。他也经常向年轻人传授执行思路和谈话技巧,包括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稳定当事人情绪等,并定期组织团队以执行办案中的难点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

  03

  潜心调研,助力提升执行质效

  调研是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司法实践。在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周广元也十分注重撰写典型案例,研究实践难题。“要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用调研成果提高执行质效,破解执行难题。”

  多年来,周广元不断钻研法律,潜心调研,撰写课题,备课交流。2017年,他参与撰写的《破解执行难背景下打击拒执罪法律问题研究》被评为上海高院年度优秀课题;2019年,他参与撰写的《强制执行立法背景下对债权执行的统一立法》被上海高院评为年度重点课题。同年,周广元被上海高院抽调,成为《强制执行法》立法起草上海小组成员,负责一般债权部分的研究和起草,展现出较强的调研水平。

  周广元的学习笔记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葆为民情怀,把满足人民的关切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行之路漫漫其修远,唯有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才能让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7/u1ai159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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