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绪龙:公不在一役,每役必争

时间:2021-05-20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公绪龙

  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静安法院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曾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静安区公务员三等功1次、嘉奖2次,区青年岗位能手、院十佳青年等荣誉。

  1.8米的身高,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既有书生气质的长相,又有运动员的体魄,总会让人感觉眼前这位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文人墨客,却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是一名惩罚犯罪、除恶扬善的刑事法官。在工作中,他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定履行着公平与正义捍卫者的职责。

  扫黑除恶,他敢于亮剑

  十年间,公绪龙一直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他深知刑事审判无小事,不仅肩负生杀予夺之责,还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新时代,刑事司法文明反映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他在审理案件时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审判业绩突出,是一名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刑事法官。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公绪龙作为静安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业务骨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肃对待,忠诚履职尽责。三年来,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1人、恶势力成员30人从严惩处。特别是在审理赵富强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中的部分同案犯时,他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妥善化解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圆满完成专案审理任务。他说:“刑事判决必须用证据说话,依法作出的判决要经得起法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面对上百册卷宗,他放弃休息,埋首梳理案情、审查证据,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刑事证据证明标准,形成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他主审的部分被告人因为认罪态度恶劣被从重判决,但是这些被告人看到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不仅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还有详实的说理分析,均表示认罪伏法。

  生杀予夺,他忠于法律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公绪龙在主审民营企业家张某某诈骗罪一案时,坚持原则,忠于良知,严格适用法律,最终宣告张某某无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谨记“刑事法官有两件事必须坚持,一是罪与非罪,二是杀与不杀。”在近一年的案件审理中,他执着的态度、专业的分析、条理的汇报获得院审判委员会的一致支持。疑罪从无,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一名青年法官能够坚持该项原则,对公诉案件作出无罪判决,不仅充分反映了他的业务能力,更是充分体现了他的担当精神。该案的审理对于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连续获评第一批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第二批上海法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典型案例等荣誉。该案判决书获评2019年度上海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惩治感化,他司法为民

  “他有一双犯罪分子不愿直视的眼睛,是天生的刑事法官。”同事们这样评价他。法庭是法官的战场,公绪龙在开庭时善于把握争议焦点,详略得当。法官不仅应当熟练驾驭庭审,还要对挑衅神圣法庭的行为进行严惩。2020年8月,在他主审的案件开庭之前,公绪龙敏锐地发现一名旁听人员眼神闪躲,核查之后发现此人正是该起庭审案件的在逃同案犯。他在法警协助下当场抓获该逃犯,并依法将其绳之以法,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展示了刑事法官的公正形象。近年来,他还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近百场,通过电视台、新闻媒体直播庭审或报道案件十余次,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他说:“做一名刑事法官,判决要有温度,还应该肩负社会责任感”。刑事判决往往是冰冷的,但是背后的故事需要法官主动去发掘,才能让冰冷的判决体现出司法温度。“涓溪流而成江海,积跬步而驰千里”。因为多一点耐心倾听,他多次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妥善化解邻里纠纷、家庭内部纠纷,给迷途知返的年轻人一个机会。因为多一点换位思考,他在套路贷犯罪中,为被害人尽量挽回部分损失,让他们不至于失去生活的希望。因为要让沉默的群体发声,他在审理完毕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后,仍锲而不舍地挽回国家损失近六千万元。他是法官也是一名党员干部,始终没有忘记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工作以来,他多次主动参加无偿献血,还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静安区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区,他作为静安法院老年维权志愿者,十年来20余次深入社区街道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讲座。

  公绪龙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一名刑事法官的价值。“公不在一役,每役必争”,公正的公是他的姓氏,也是他毕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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