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转错人

时间:2022-05-18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转账转错了人,是怎样的体验?转错的款项又该怎么办呢?

  张某通过手机微信向他人转账汇款时不慎选错收款人,导致转账金额50000元转入李某名下,在其反应过来便向李某索要,但李某并未将钱款退回。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50000元。法院立案受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向李某送达诉状副本时,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明法律规定,李某当即向张某退还50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根据该条的规定,构成不当得利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2、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3、获利者获得利益与受损方受损有因果关系。

  【法官提醒】随着时代的发展,移动支付、转账的便捷备受人们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人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操作汇款,偶尔可能会出现如张某一样的失误。在此,法官要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手机操作转账支付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仔细确认金额、认真核对收款人的姓名、账号等信息,以免转错人、转错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遇到转错帐的情况,一定要注意及时留存证据,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594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