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着力点,数智化推动社会治理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持续运用大数据手段,立足检察职能,打击新类型犯罪,助推黑灰产业、监管边缘地带问题治理,以法治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文选取北京、内蒙古、浙江三地检察机关在推动“幌子公司”治理、企业信用惩戒监督、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整治等方面进行的履职实践,呈现检察机关在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背景下的检察担当。
跑出“幌子公司”治理加速度
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讨论涉“幌子公司”犯罪案件案情。
“不法分子为提高违规销售药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注册成立的‘幌子公司’(指相关案件所涉及的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系为进行违法犯罪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经营活动)名称中含有‘中医院’字样,然后再以‘祖传秘方’为噱头,违规销售药品,具有较强迷惑性,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扰乱市场秩序。”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宋慧耿谈及该院办理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时说道。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成立“幌子公司”,这些公司有的沦为贷款中介虚构经营业务违规申请经营贷款的工具,有的成为骗取政府补贴的“马甲”。该案中,注册公司名称中含有的“中医院”字样,成为不法分子违规销售药品的“天然广告”。
2020年11月,陈某(已殁)在北京某地注册成立北京民心堂中医院,通过微信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便生产的“雪山追风散(雪莲花)”和“雪莲追风散”。后其妻子陈某玲在陈某去世后继续销售上述违规产品,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案发后,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其所售产品均含有化学药物成分。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我们发现该‘中医院’除了网售违规产品外,并未在注册地开展任何正常经营活动。”宋慧耿告诉记者,2023年9月27日,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陈某玲因犯妨害药品管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然而,办案组却发现注册名为“北京民心堂中医院”的“幌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仍显示处于存续阶段,有被其他不法分子再次利用实施犯罪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于2023年11月8日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今年1月26日对涉案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及时清理了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
“北京民心堂中医院”被清理了,但宋慧耿的履职脚步并没有就此停止。因为办案中,相关人员曾供述其是通过中介代办的注册手续,方便快捷。那么,类似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是否同样存在?办案组能否高效地把这些异常企业线索筛查出来并移送给行政机关?
带着这些疑问,宋慧耿想到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推广适用的“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原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政策便利注册“幌子公司”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但由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各行政主管部门并不掌握刑事案件中涉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线索,导致部分“幌子公司”未被及时列为异常或注销,甚至刑事案件终结后仍处于存续状态,同时部分涉案公司的行政许可资质,在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刑事处罚后仍持续有效。为助力行政机关在市场经济改革背景下及时、精准清理整治违法市场主体,北京市检察院指导东城区检察院设计搭建了“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已决案件开展类案检索。截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依托该模型共筛查“幌子公司”等异常市场主体监督线索1000余条,推动200余个市场主体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有了这个模型,检察机关能够从裁判文书网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中筛选出辖区内利用公司从事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再提取法律文书中的公司信息与行政机关掌握的企业备案登记信息、行政许可公示信息等进行比对,筛查出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清理整治的市场主体。”宋慧耿说,延庆区检察院应用该模型对涉案企业注册地址、人员关联的企业进行筛查,发现了异常企业线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通报函,推动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注销3家问题企业、将3家问题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不仅是延庆区检察院,自该模型在北京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以来,许多检察院都聚焦“幌子公司”行政处罚监督这一“小切口”,努力在市场经济改革大背景下展现检察担当。朝阳区检察院调取2013年以来相关刑事案件7500余件,列明疑似“幌子公司”明细并逐案回溯、再次核实,并在实践中对模型迭代升级,扩展至市场主体执业资格场景监督;丰台区检察院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针对异地注册的“幌子公司”,加强京津冀检察联动协作,形成打击治理合力,打通监管治理“最后一公里”;平谷区检察院针对“一址多照”(即一个注册地址存续多家营业执照)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碰撞和精准监督,推动50家符合清户吊销条件的异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已经走出北京,在天津、山西、湖北、河南、四川、新疆等地20余个检察机关推广适用。
(记者简洁 通讯员卢阳)
填补信用惩戒信息公示漏洞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检察人员对数字模型进行研讨完善。
“公司被行政处罚的信息不用公示,省去了不少麻烦。检察机关的监督很到位!”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某企业因提供了不真实统计资料被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在相关信用公示平台进行为期一年的公示。公示期间,企业经营难免受到诸多限制,企业负责人一筹莫展。令企业负责人意外的是,公示信息很快就被取消了。
原来,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公示期满后,企业需要向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修复申请书等材料,并制定信用修复计划。行政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撤销公示到期信息、解除相关管理措施等,并监督企业按照计划进行修复。达拉特旗检察院利用自主研发的涉企行政处罚监督模型排查发现,该企业被处以警告,按规定不应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该院遂于5月16日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企业公示信息并规范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该模型的研发源于该院开展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2023年4月,该院在推进该专项活动中,发现某企业由于迟迟没有结束信用惩戒期,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经调查,2022年3月,该企业因露天堆放粉状煤炭且未密闭贮存,被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生态环境部门未依法及时在行政处罚后履行公示职责,导致该企业2023年4月仍处于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期内,在向税务机关申请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时被拒。
“处罚信息公示是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规范度的监督。”办案检察官郅芯颖介绍道,“行政执法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保障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权利,让企业不再受负面信用所累。”
基于此,该院于2023年4月10日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整改,并排查企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因不当公示受到损害的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隐患风险,依法及时履行职责,规范信用信息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展开排查整改,及时修复该企业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示信息,让企业享受到了150余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招投标项目也恢复了正常。“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还从法律角度为企业‘把脉问诊’,为我们依法经营提供了指引。”企业发展终于走上了正轨,该企业负责人感慨不已。
虽然案子办结了,但办案检察官并没有就此停止监督的“步伐”,在“通过个案看整体”的思路下,大家又“冒出”了核查全旗涉企行政处罚信息的想法。
海量的数据如何核查?面对这一难题,2023年4月,该院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站调取涉企行政处罚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调取涉企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创建了涉企行政处罚监督模型。
“自2023年5月模型投入使用以来,我们运用模型摸排线索1500余条,经过比对、分析,最终发现全旗存在异常线索463条,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3件。检察建议制发后,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行政机关还自行排查并整改问题19条。”通过数据建模“揪出”了全旗在该领域存在的问题线索,郅芯颖的笑容里带着满满的成就感。
很快,该模型就在鄂尔多斯市检察系统推广,办理案件25件。经过一年多的推广应用,涉企信用惩戒信息公示异常问题线索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92.81%,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6月28日,该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并推广。
为推动源头治理,该院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各公示信息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交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督促人社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9家参会单位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政府督察办对上述成员单位进行常态化专项督查。此外,该院还联合达拉特旗政府印发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涉企领域府检联动机制。
“我院将以‘三个善于’为引领,聚焦诚信建设,透过个案问题寻找普遍现象,运用大数据赋能构建类案监督模型,为企业发展经营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彰显司法公信力。”该院副检察长周晓霞说道。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杨阳)
消防安全领域监管升级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数字模型进行线索分析。
“模型迭代后,能直接锁定异常项目,相比过去排查异常人员、异常机构更为高效精准。”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翔告诉记者,消防安全一直是百姓关心的热点,一年前,该院研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立案监督模型,被消防监管部门称为“监督神器”。经过一年的运行,模型功能再次升级,为消防安全领域监管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今年5月,该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
研发该模型的契机始于一起个案。2023年4月,该院在办理一起火灾事故案时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出具虚假报告、注册工程师挂证等行业乱象。为了破除监管盲区,该院组织研发数字模型,并在浙江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线运行,汇集了覆盖全省11个地市的500余条监督线索,促成浙江省检察院向省消防救援总队送达检察建议,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联动治理“蓝光”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发现问题195处,办理行政处罚145起,查处不具备从业条件或违规从业的机构61家,其中4家涉嫌犯罪的机构被移送刑事处理。
今年1月,该院检察官在回访中得知,该检察建议促使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了一次改良升级,在信息抓取、验证规则等方面都进行了改进,发现问题的敏感度更高,同时与其他行政部门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名、实地、实质性地开展服务,实现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监管从对机构、人员管理逐步转化为对执业过程的管理。
与此同时,该院对模型也进行了优化,使其在处理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供的数据时适配度更高,排查监督线索能力更强。“那些曾经靠‘换马甲’逃避监管的非法机构,就算以新注册公司名义承接业务,只要项目存在异常就会被模型抓取,相关人员也无所遁形。”高翔说。
模型迭代后,筛选出浙江省范围内相关线索710条,这些线索被分级处理后,移送到各地检察院或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临平区为例,该院接收到杭州市检察院分流下发的线索后,立即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实地核查,一边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一边联动该院未检、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共同履职。在核查线索过程中,该院结合未检部门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业态治理工作,将教培机构数据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据进行碰撞,从中发现了融合履职的监督点。
“临平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例中,区人大也有参与部分工作,办案成果最终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杭州市人大代表朱红芬对临平区“人大+检察”合力监督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的成效给予肯定。在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乱象后,该院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召集多个主管部门座谈磋商、实地走访和专项调研,分析消防安全生产治理的难点堵点,推动辖区消防安全“体检”。2023年11月,临平区检察院与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涉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衔接标准、监督流程。在此基础上,临平区检察院充分总结个案办理和“蓝光”行动推进中的经验,于今年初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核查取证要点》,明确虚假文件定义及实地核查、行政处罚注意事项,凝聚严惩消防中介弄虚作假行为的共识,形成行刑共治合力。
“小区的维保服务合理价格在每平方米5角到6角不等,但行业在以低价恶性竞争的时候,甚至有过1角的价格,像我们这样的老牌企业根本没法正常做了。但去年以来,市场环境好了很多,我们也可以把精力投入到人员、技术和服务质量提高上。”该院在走访临平区某消防科技企业时,企业负责人向检察官这样表示。通过数字化手段、标准化机制,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让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是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和消防部门共同的心愿。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院在落实杭州市检察院部署的“护航平安助力发展”数字监督专项行动和临平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中,充分发挥机制作用,推动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高风险场所、重点消防单位以及模型排查出的线索开展核查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问题督办线索72条,监督各镇街、平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洁芸 俞晶冰)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28_6643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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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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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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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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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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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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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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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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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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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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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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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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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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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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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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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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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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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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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