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为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综述
相聚渤海之滨,碰撞思想火花。
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日前迎来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和法官代表齐聚天津,共商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事,共同谋划以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水平服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助力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参加论坛的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对京津冀三地法院融入协同发展大局,围绕“国之大者”积极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自觉和能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出要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分别介绍了三地法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效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的举措成效。参会法官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发言,专家学者发表了精彩点评。一整天的研讨成果,为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司法服务“先行”在哪里?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
京津冀三地法院自觉增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聚焦涉京津冀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共同富裕等对司法提出的更高要求,思考、谋划、践行司法服务保障“先行”一步。
那么,他们“先行”在哪些方面、“示范”在哪些环节?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
“北京高院主动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与天津高院、河北高院会签了《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寇昉介绍,该协议明确了26项具体措施,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九大机制,进一步健全了与津冀两地法院在跨域立案、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执行联动、联合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机制,构建起更为紧密的司法协同工作格局,更好实现司法办案“同城效应”。
“天津高院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效。”李静介绍,通过设立海事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开展就地审判,在与京冀相邻地区设立专业法庭和法官工作室,集中审理涉京津冀高铁建设、京冀企业投资等案件,构建区域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审判体系。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与京冀法院设立三地诉调对接平台,建立国际货运代理等纠纷调解中心,就港口货物运输法律风险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河北高院强化政治担当,牢牢牵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牛鼻子’,指导雄安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将一大批涉及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征迁安置等行政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黄明耀介绍,河北法院注重协调联动,省市县各层级、立审执各环节与京津法院全面加强对接,三地法院总体合作协议更新迭代,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项合作协议逐步充实,司法办案、业务交流、联合培训、共同调研、资源共享等协作机制日益深化,司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京津冀三地山水相连、资源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突破、先行探索的重点领域。
三地法院进一步加强协作,以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协同化。
实践中仍存在哪些不足?需要怎样加以改进?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振凡在发言中分析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跨域集中管辖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重构思路。他建议构建以生态流域为单位的二审异地管辖模式,依法审理上诉案件更能为实现环境保护规划协同、环境标准审定协同、污染物排放标准协同提供法律保障。
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实践经验,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可借鉴的“雄安样本”。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会凯以白洋淀流域为视角,畅谈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他提出,可先探索在涉白洋淀流域的每个地市选择1至2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周边区域环资案件审理工作,继而成立跨地区的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法院。待时机成熟时,建立跨省域的环境资源法院。
司法能动“实践”在哪里?
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正在有序推进,由于利益分配格局发生重大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纠纷,特别是跨区域的法律纠纷。
如何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指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既服务重大项目顺利落地、人员平稳安置,也依法依政策平衡好各方利益,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执行和解作为我国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特色制度,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有无进一步优化的可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沫言建议,对于执行和解程序中债务人实体权利救济不足,可以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作为执行和解程序中债务人实体权利救济的补强方案。对于执行和解程序中债权人的实体违约行为,债务人可将其作为权利阻却或权利妨碍的抗辩事由,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或重新启动前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判决排除原执行根据强制执行力,有助于实现“以和解促执行”的效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孙慧以京津冀地区近三年发布的家庭教育令为分析对象,对通过未成年人审判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进行了研究。她建议,调查前置,以同堂培训、人员交流等形式,变“被动知情”为“主动查情”。定期反馈,通过跨地域、跨部门委托走访、工作联席会等方式做到全流程、多方面跟进,变“注重发布”为“全程关注”。
京津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纠纷随之剧增,如何深化三地法院跨域审判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法官贾亚强建议探索构建京津冀跨域在线诉讼平台,突破互联网法院与京津冀普通法院互联网法庭间的外部地域限制,将京津冀各地普通法院的互联网法庭接入在线诉讼平台,实现“线上协同作业”。
司法协同“推进”在哪里?
京津冀司法协同机制不断健全,是司法服务保障实效得到提升的一项重要指标。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不断加强在立、审、执等方面的司法协同,取得了丰硕成果。三地法院率先实现跨域立案一体化,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在线审理、办理委托执行事项,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诉讼,努力实现办案“同城效应”。今年8月31日,京津冀三地高院召开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研讨会,签署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起点上深化协作联动。
对京津冀司法协同机制,还有哪些新的探索和思考?在本次论坛上,多位发言人发表了真知灼见。
北京四中院法官张丽同介绍了三地法院强化省级府院联动,推进行政诉讼执行诉源治理的有关探索。“高效运行京津冀法院执行‘5+5’联动机制,拓展三地法院异地执行协作范围,实现异地法院办案的‘同城效应’。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避免因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再次进入法院成为被执行人,进而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执行案件数量。”张丽同介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婧提出了加强区域司法协同治理法律保障的有关设想。李婧介绍,以京津冀三地为中心,围绕“法律的统一适用”这一核心目标,从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方面加强协作,制定促进法律规则统一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司法协同事项,可将其依法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为区域司法协同治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对于如何走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现代化之路,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胡永军建议开展司法协作创新,扩充区域司法协作内容。除了送达、调查、取证、宣判、执行等传统司法协助项目外,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应根据三地产业转移、资本流动、人才交流等的跨地域流向和司法工作现实需要,加快推进裁判尺度的统一,着力打造司法信息共享机制。
一整天的专题研讨,紧凑、丰富、气氛热烈。与会人员共同分享实践经验,畅谈心得体会,凝聚发展共识,所形成的研讨成果对京津冀司法深度协同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为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与会人员认为,京津冀三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区域司法协作,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同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京津冀司法协作发展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三地司法“同城效应”还不够明显,还有一些机制性问题有待解决。
“在立案领域,在线跨域立案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三地法院管辖争议解决机制、重大敏感案件识别通报机制还不完善,共同推进诉源治理方面还存在短板;在审判领域,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营商法治环境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创新点、亮点还不够多;在执行领域,开展研讨交流还比较少,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执行协作的范围还需拓宽、力度还需加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三地法院要聚焦重点任务,密切加强合作,持续拓展协作领域事项,深入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办案机制建设,努力以“协同司法”服务保障“协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指导三地法院完善联席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领域合作交流、加强信息平台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工作,切实发挥各项机制效能,完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无缝隙衔接服务’的目标要求。”段农根表示。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新的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866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