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坚持:让“两难”变“两全”

时间:2025-01-0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调解,是在当事人中间寻找最优解的过程。做好调解工作,讲好这堂贴近人民群众的普法课,力争让“两难”变“两全”,最后给出既具法理、又兼有人情的最佳答案。

  ——林州市法院法官助理 魏苗昊

  2024年7月,我入职林州市人民法院。入职后,我被安排到了基层法庭工作,就此开启了基层锻炼的新征程。这段时间的基层工作,有过迷茫有过汗水,但更多的是收获和成长。

  积极转变,填满不足

  基层法庭工作贴近群众、贴近一线,需要直面人民群众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这对刚入职工作经验不足的我来说是难得的锻炼机会,也给我提供了经受考验、增长才干的平台。

  刚到法庭时,我自认为作为法官助理,只要做好草拟文书和系统流程工作就可以,后来长期跟随庭长学习实践后,我才意识到,在基层工作,调解工作也是万万不可忽视的,做好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万能钥匙,也是提升自我能力的重要法宝。做好调解工作,仅仅机械地拿着法律条文对当事人长篇大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案情实际,抓准化解难点,和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悉心解开双方的心结,力争让“两难”变“两全”,最后给出既具法理、又兼有人情的最佳答案。

  锐意进取,实践出真知

  “两年了啊,我辛辛苦苦干活,但是工资一直没要到啊,希望法院能早点判决,让我早日拿到工资款。”

  “哎,我一直在家养病,没有收入来源,平时都是我两个姐姐照应着,实在是没钱还啊。”

  这是我刚接触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22年期间,原告杨某在被告李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打工,主要工作为泥墙和砌砖。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李某应支付原告杨某劳务费共计10200元,扣除原告杨某在工地借支的3000元,被告李某仍欠付7200元劳务费。

  调解之初,在致电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时,双方就互倒“苦水”,诉说各自艰难,一方表示自己两年来为了讨要工资费尽周折,另一方则表示自己在家养病,没有收入,平时生活还全靠两位姐姐救济。

  在熟悉案件具体情况,并了解双方当事人需求后,我和法庭工作人员各自分开劝说当事人,耐心为其反复释法说理,并分析其中利弊,最终原告杨某鉴于对方还款的积极态度和被告体弱多病、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表示可以做出一定让步。我们随即趁热打铁,给被告李某的两位姐姐做工作,经过情法理交融的解释,她们也愿意帮助弟弟偿还这笔劳务费,并现场履行。此刻,原本针锋相对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一方退让,一方担当,化干戈为玉帛,该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纷争之中,和为贵;矛盾之际,解为先。在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上述类似错综复杂的特殊情况,如果仅仅是机械司法,最终可能会让双方对结果均不满意,甚至引发新的矛盾。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法庭工作者,面对纷繁不易的基层工作,我需要不断深耕自己,从庭长与调解员身上学习工作经验,掌握与群众的交流方式和技巧,从实践上不断提升调解水平,力争在当事人之中找到最优解。

  基层锻炼的这段时间,我成长收获了许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继续努力,时刻紧握调解这把金钥匙,一如既往地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在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多地关注解开当事人心结,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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