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于细微处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5-01-02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离婚证明书》封面

  

  《离婚证明书》样式内容

  

  会议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别看这个‘离婚证’小巧,作用还大着呢!既能证明我离婚了,又没有涉及案件具体内容,不会泄露我的隐私,以后办事带上他就方便多了。太谢谢法官啦!”接过法官开具的特殊的“离婚证”,龙某某感激道。

  12月23日,根据当事人龙某某的申请,凤凰县人民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这是凤凰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回应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司法延伸服务的积极实践。

  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当事人,以往通过出示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这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有泄露隐私的风险。而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仅需记载当事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裁判文书生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既能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离婚事实,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极大地照顾了当事人的心理及情绪,避免再揭“伤疤”。

  为规范出具《离婚证明书》,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凤凰法院组织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各业务部门派员参会,深入学习《离婚证明书》办理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材料审核,案件信息核对,证明书审批、制作、送达等内容。此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服务意识、规范化意识,有力推动了司法服务水平提升。

  下一步,凤凰法院将继续紧扣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做优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温馨提示:对于法院准予离婚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无误后,人民法院即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403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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