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用实干担当书写为民 ——汨罗法院2024年亮点工作回眸
一年来,汨罗法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为汨罗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保障。
一年来,汨罗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人民至上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抓实建强高素质汨罗法院队伍。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下面,我们通过几项重点工作,感受汨罗法院的为民初心。
法庭建设篇:以法庭“枫景”守护“万家灯火”
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与基层解纷“桥头堡”,人民法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汨罗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末端,着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4个派出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打造出了多个符合地域特点的多元解纷新路径。
2024年,汨罗市人民法院4个派出法庭共收案909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32件。
屈子祠法庭
把“诉前联调”导图挂上墙
今年6月,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诉前调解室墙上有了新变化,该庭精心设计的一张“诉前联调”工作导图和辖区内四张“人民调解员联络表”在法庭调解室正式上墙。
这也意味着当事人因纠纷来法庭,对照该工作导图,可以简单快捷选择适合自己的解纷方式。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员联络表找到自己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快捷地联系调解员。
“屈子祠法庭想得真周到,这样我们老百姓一眼就能了解矛盾还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同法院的判决法律效果是一样的,诉前调解还可以不用交诉讼费。”工作导图挂上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来法庭调解的当事人欣喜地说道。
近年来,屈子祠法庭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聚焦辖区内社情民意,主动发挥“前哨站”的“主阵地”作用,多次到辖区乡镇开展调研。并与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枫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协同治理的工作意见》《开展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镇政府与法庭之间的工作衔接,推进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弼时法庭
为企业发展“把脉开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汨罗法院弼时法庭的辖区包括汨罗高新区的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园区内企业有百余家。
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弼时法庭多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同时,常态化走进企业开展靶向式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今年5月,汨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自凡带队实地走访调研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企业涉法风险点等方面从法律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
同时,结合审判实务,总结了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提示企业要增强风险意识,科学制定方案,规范经营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此外,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法庭及时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实现法企良性互动。此前,弼时法庭发现辖区一企业频繁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后,向该企业送达了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书。
“我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人专组,积极对此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进行组织协调。一方面,加快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另一方面,积极与购房者进行沟通,争取通过双方协商、相互理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认真研判司法建议,加强风险防控,自觉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长乐法庭
把法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
巡回审判,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与有力拓展。近年来,汨罗法院长乐法庭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以巡回审判为关键纽带,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新路径。
在袁某诉陈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都居住在偏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于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次庭审设在离双方家不远的村委会。
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和双方当事人态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便与村委工作人员一同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经过两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这件事终于是解决了!”旁听庭审的村民,见证庭审到庭后调解,纷纷表示在本次巡回法庭中学到了很多,并为最后的调解结果点赞。
今年以来,汨罗法院各派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8场次,靠前普法宣传,就地化解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白水法庭
“云上”搭起“解纷桥”
“现在开庭!”11月28日晚上7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正在汨罗法院白水法庭开庭审理。但原、被告皆不在审判庭席上。
原来,该案因一方当事人远在国外,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综合时差因素和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经双方同意,白水法庭在晚上7点以“云上法庭”的方式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核实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辩论和陈述,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真实意愿。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跨国离婚纠纷成功化解。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地化解纠纷是人民群众的期待。近年来,白水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打破了空间、地域局限,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
据悉,目前汨罗法院4个派出法庭均已建立智慧法庭,全面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诉讼服务篇:擦亮服务“小窗口”释放为民“大能量”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的第一站,是人民法院畅通群众诉求的第一窗口。
近年来,汨罗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一、二季度,汨罗法院均获得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一体化立案渠道
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自从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基本上开庭前的诉讼事项,我很少去法院,节省了很多时间。太方便了!”岳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说道。
“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这是汨罗法院不变的初心。近年来,汨罗法院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新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满足当事人多样化立案需求。
同时,不断优化功能区域设置,营造舒适的诉讼环境,提升诉讼服务软、硬实力。2024年,法院立案庭制作了常见案由诉状模板、保全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模板,自制了网上立案的手册,立案所需材料清单等,免费提供给来诉群众。此外,完善配置适老助残扶弱服务软硬件设施,配备轮椅、老花镜、紧急医疗药箱等,营造温暖贴心的诉讼服务环境与氛围。设立律师值班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邀请大学生志愿者担任立案大厅导诉员,提供个性化诉讼指引,让诉讼服务更贴心。
多元化解纷模式
速解群众“急难愁盼”
“法院调解室公道及时,把困惑我夫妻近3个月的忧心事3天就调解好了,真的非常感谢!”今年6月,安徽籍环卫工李某和其单位主管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汨罗法院诉前调解室。
2023年4月20日,李某在汨罗城区某路段行走时,被18岁的学生杨某驾驶电瓶车撞伤,导致骨折和多处软组织受伤。4月20日李某住院治疗,经过10天治疗,共用7485元医疗费,其中杨某垫付了3000元。
5月15日交警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3日交警队委托司法鉴定所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李某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人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3525元。
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交警队、环卫管理处先后两次主持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诉至法院。立案庭于当日委托诉前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调解。接到该案后,调解员认真细致地查阅案卷,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最终被告方对本案事实予以认可,并且原被告双方愿意到法院进行调解。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汨罗法院不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矛调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减少诉讼增量。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由6名经验丰富、各具专业调解优势的特邀调解员常驻调解。
此外,法庭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通过一张网将分散的基层治理力量全部集中,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纠纷网格推送、矛盾一网收集、难点集中解决。指导4个人民法庭、26家基层治理单位、16家特邀调解组织、5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2024年,法院诉前分流案件3952件,调解成功2179件,调解成功率达55.14%,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简案速裁快审
跑出司法“加速度”
一件长达2年的纠纷,用时不到一个月办结。日前,汨罗法院速裁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转账履行还款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汨罗法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速裁团队,与诉前调解团队一一对应。充分发挥速裁法官对接指导作用,确保诉前调解合法有效的同时,也便于对接法官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推动纠纷高效化解,产生1+1大于2的良好效果。
对诉前调解未能成功的案件,实行“速转、速审、速结”,推进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和审判“最后一道防线”有效融合,真正做到诉调分工、快慢分道。
此外,全面推进类案专审,配置类型化速裁团队,为速裁法官审有所专、审有所长、审有所精提供了规则遵循,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效果。同时,在类型化审理的基础上,总结出台要素式审判方式,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制定了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判决书,进一步提高了类案审理的速度。
行政诉讼篇:在每一起行政争议中找到“最优解”
行政诉讼,也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民告官”案件。行政诉讼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1986年10月11日,汨罗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近年来,汨罗法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府院联动聚合力多元化解提效能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8月28日,汨罗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汨罗法院与三县两区(平江县、岳阳县、湘阴县、君山区、屈原管理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以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此次联席会议是岳阳法院行政集中管辖南片区的一次重要活动,汨罗法院作为岳阳市两家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题召开此次联席会,意义重大。会议邀请了湖南高院、岳阳中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行政审判辖区各区县政府共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府院互动、高校参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共同商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路径。
近年来,汨罗法院坚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将司法裁判理念向前传导至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阶段。通过做好诉前审查和释明工作,行政审判团队与立案团队全力配合,切实做好起诉人诉讼请求、适格被告、前置程序等问题释明指导,力争一次诉讼解决实质诉求。
同时,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案件,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力争将诉争化解于庭前。
强化“一次解纷”避免“程序空转”
“你们的帮助,才让我这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让我更早地拿到工伤赔偿款,在这里我衷心地表示感谢!”日前,一起工伤保险认定纠纷中的第三人郑某给法院送来了这封感谢信。
2023年9月16日下午,第三人郑某在原告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16栋屋顶给外墙粉灰工人提灰时,不小心脚打滑摔倒,后被同事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肋骨骨折。后经某县人社局认定,郑某为工伤。
原告公司认为郑某发生事故时已超过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故与公司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郑某发生的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某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主审法官何琪琳团队认真研读案件材料后,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解释和沟通。最终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了调解,原告撤回起诉,郑某顺利地拿到了赔偿金,也减轻了当事人后续案件的诉累。
“本案是一起简单的工伤认定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作为法官就案件而言,可以简单地驳回原告的起诉。但是何法官团队没有简单、粗暴处理,而是耐心细致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分析原告起诉的目的,以及各方实质性的差距,来回沟通……”该案被告某人社局的代理人杨律师在感谢信中提到,“也让我们行政单位以及代理律师脱离了无意义的诉讼,避免了程序空转。”
两封感谢信道出了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也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与鼓励,更加坚定了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近年来,汨罗法院把“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的司法理念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杜绝“按程序办”“走程序”的简单认识,避免“程序空转”。深入纠纷一线,积极运用现场勘查,实地开庭等方式,重现客观事实,为化解纷争夯实基础。
判后答疑解心结案结事了促和谐
“谢谢你们这么详细地解释,这下我们终于理解了,疑问都搞清楚了!”2024年6月,汨罗法院对5起行政协议履行纠纷案件依法作出驳回起诉裁定后,在送达行政裁定文书时主动向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解开当事人心结的同时,化解了同一项目46起潜在行政纠纷。
这5起案件的原告均由于某地建设的安置点高层建设项目停工,导致无法按期交房,与协议签订方就延期交房补偿安置过渡费等事项产生纠纷,原告将拆迁办、街道办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汨罗法院立案后,发现被诉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诉讼请求超出原协议约定范围,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对于法院来说不过是一种结案方式,但案件原告的问题并没有有效解决,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也只是一知半解,且类似情况仍不少,我们有必要进行一次判后答疑,让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落到实处。”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巢烨不停在思考“破局之策”,如何才能真正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一案变多案”的后果发生。
如此,一场判后答疑应运而生,巢烨带领法官来到当地,利用送达文书的机会面对面向案件当事人进行答疑。同时,在场的还有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师,畅通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渠道。
现场的气氛也从紧张渐渐缓和。“感谢法官今天的到来,让我们感受到法院的重视,谢谢你们。”一位原告由衷地说道。
就这样,5起行政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可能潜在的46起行政诉讼也在源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群众之事无小事。案结事了,从来就不是一判了之。汨罗法院通过强化“穿透式思维”在实际办案中的运用,透过案件表象找准案件症结所在,持续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后。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累计开展判后答疑130余次,减少上诉和信访隐患50多起,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朴素的感受,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72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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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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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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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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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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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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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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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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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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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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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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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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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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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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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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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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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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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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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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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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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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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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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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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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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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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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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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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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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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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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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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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