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她们深耕少年审判:以法之名,照耀未来
当案件主角是一名未成年人,应当怎样审判才算真正的公平、合理?我们又该如何帮助他们重返家庭、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在法院里,有一个有些特殊的法庭,叫少年法庭。在这里,每一次法槌的起落都是在挽回迷途少年,让他们重获新生。
今年是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50个集体、9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湖南法院系统有3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这3名工作人员全是女性。
她绘就“童心圆”:三年审理涉“未”案件358件
胡慧茜(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三塘法庭庭长)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对法官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胡慧茜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2021年,衡南县人民法院在三塘法庭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成为全省首批挂牌成立少年法庭的法院之一。为实现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衡南县人民法院组建专业团队,就这样,她成为少年法庭的一名法官。
“在基层,我们遇到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以民事纠纷为主。”胡慧茜说,这些民事纠纷主要是离婚诉讼中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纠纷以及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看护权的争议。在诉讼过程中,胡慧茜会格外关注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事案件中,夫妻矛盾、亲子矛盾在法庭上完全暴露出来,让孩子无所适从”。
每审结完一个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胡慧茜就会思考:“法庭能做什么,才能帮助这些家庭减少矛盾?”
一次,胡慧茜在法庭大厅遇到了一对13岁左右的姐弟。看着在大厅中徘徊的两个孩子,胡慧茜赶紧上前了解情况。
原来,这对姐弟不满13岁,父母早在多年前就已经离异,他们被判给父亲生活,但父亲外出务工,常年不回家,且没有给孩子们提供抚养费,两个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几年前,爷爷去世了,孩子们和奶奶生活更加艰难。于是,他们便到法庭来,希望起诉自己的父亲,要求他支付抚养费,“从两个孩子的言语中,可以感觉出他们对父亲的感情很复杂”。
“年满十八岁才可以独立起诉”,为此,胡慧茜带着孩子来到了孩子所在的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两个孩子终于联系上了父亲,但父亲的经济状况也不好,只能支付部分抚养费。为此,胡慧茜又找到了教育局和学校,帮助两个孩子减免了部分学杂费。在事情解决后,胡慧茜又通过当地妇联为孩子们找来了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化解了他们对父亲的不满。
“通过这件事情,我发现在帮助未成年人的过程中,要联动多方力量。”为此,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胡慧茜联动公安、教育、妇联等多部门,打造了“童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这一品牌被评为湖南省未成年人十大司法举措之一。
“从事‘少年审判’是一个良心工程,需要我们有很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年来,胡慧茜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358件,结案率达100%,无一发生涉访案件。在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胡慧茜还及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疏导,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2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2次、心理疏导28次、案后回访135人次,极大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她参与“利剑护蕾”:多种方式护她成长
唐玉露(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和胡慧茜不同,来自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唐玉露是一名刑事案件的法官,从2020年参与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她负责的都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在这些涉未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大多以受害人的角色出现。”唐玉露对审结的第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印象深刻。这个受害者来自外地,她的老师发现她受到了侵犯后,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向派出所报警。随后,案件被移交到检察院,进入了审判程序。
唐玉露清楚地记得,当她第一次见到受害人时,这名正在上学的女孩和自己想象中的受害者完全不一样——她成绩非常优秀,课余时间还会参与各种志愿行动,周围的人对她评价非常正面、阳光。面对唐玉露的问询,这名女孩子一直掩面哭泣,讲述自己遭受侵害后的不知所措、害怕和担忧。
最终,施暴者被判处了十余年的刑罚,女孩在学校、妇联和社会的帮助下,重新回归到了平静的生活之中。
但唐玉露的心情无法平静,她发现,很多遭受侵犯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是“性侵”,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这让唐玉露深刻感受到,自己应该做一些事情。
于是,唐玉露整理了自己承办过和了解到的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通过真实案例创作了一堂法治课《我们的身体不容侵害》。在这堂课中,唐玉露把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变成了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不仅告诉孩子们身体的隐私部位不允许他人随意碰触,还用生动的语言、形象的卡通漫画和有趣的小游戏告诉孩子们如何识别危险,面对危险如何处置,“孩子们听得格外认真”。
随着上课的次数增多,唐玉露开始思考,通过上课的方式只能对教室中的孩子宣讲保护自己的知识,怎么才能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长了解到避免遭受伤害的方法呢?
于是,唐玉露又和法院的同事们一起,将真实案例编绘成漫画,拍摄了微电影和普法短视频,发布在了湘潭市中院的官方账号上。
因为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2年,唐玉露成为湘潭市中院“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络员,多次联动对接民政、教育、妇联及基层组织,深入学校、社区走访调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涉诉妇女儿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除此之外,2021年以来,唐玉露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03案125人,走进学校开展《我们的身体不容侵害》法治课超过40次,除此之外,她还依托“巾帼红”法治宣讲平台,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毒品侵害等专题普法活动十余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更多的孩子安全地成长。
她开展专项调研:帮助基层法官“找答案”
吕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吕晶的工作内容更多的是为全省市州法院和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业务指导工作。
吕晶是从2017年开始参与婚姻家事及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的,并于2024年主要负责全省少年审判指导工作。
“在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方面,湖南法院构建了不少特色化的少年司法制度。”吕晶介绍,近年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国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推出了社会观护机制,帮助法官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判决,“这些都在全省得了推广”。
而当这些创新做法运用到实践中,总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吕晶记得,当时在全省法院家事案件中推广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时,就有不少基层法院提出疑问:“家长到哪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由谁来指导家长们”……为进一步了解家庭教育指导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吕晶特地和同事们进行了一次专项调研,寻找解决方式。经过研究,同时也参考外省法院的一些经验做法,联动教育、妇联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想法越来越明晰。
目前,在省法院的指导下,不少地市级法院先后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比如怀化洪江法院的“向阳花”、长沙芙蓉区法院的“芙蓉朵朵”、长沙岳麓区法院的“守望幸福”等等,“这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我的工作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吕晶说,除了开展专项调研,解决全省法院在少年审判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疑惑时,还需要起草规范性文件,当最高法出台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的文件时,湖南省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上级法院的指示;她还要编写典型案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提供适用裁判规则;同时,她还要参与部门联动,和民政、妇联一起,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今年5月,我们在法院系统开展了‘爱心妈妈’行动,现在已经募集了319位志愿者,与涉诉家庭的孩子结对帮扶了49对”。
近年来,吕晶先后撰写十余篇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高价彩礼、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等调研报告。2024年上半年,她又参与编写了湖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湖南省少年审判工作制度的完善贡献了一份巾帼力量。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590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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