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千山区法院:优质化庭审促解纷

时间:2025-01-02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紧扣“一次性解纷”理念,扎实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凭借诉答文书规范化等精细改革,当庭调解并现场解决一起劳动争议案。

  此前,原告就生命权、健康权纠纷起诉企业获判后,于2023年12月又发起劳动关系确认诉讼,案件还经历发回重审,双方投入大量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傅兴接手后,迅速规范双方诉答文书,向企业明确工作细节与证据要求,借此捋清诉讼目的与纠纷根源。

  傅兴察觉到调解契机,从诉讼、时间成本及原告健康状况等维度耐心引导,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数额达成共识,企业当庭支付,纠纷就此平息。

  此案是千山区法院庭审优质化改革落地的生动写照,法官巧用系列“小切口”改革,缩时长、提效果、减诉累,一次性化解矛盾,助力营商。接下来,千山区法院将对标此案,深化改革,为地区经济筑牢司法护盾。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4423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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