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义务“手拉手”,生活才能更和谐!

时间:2025-06-19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权利与义务“手拉手”,生活才能更和谐!

买东西只享受收货的权利,能不按时付款吗?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三十二条解释:民事权利和义务是 “孪生兄弟”,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强调在网购平台,消费者有收货的权利,但也有按时付款的义务。曾有买家故意拖延付款,还恶意差评。商家依据合同约定维权,最终,买家不仅付清货款,还因恶意评价公开道歉。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市场调研中发现,很多商业纠纷源于义务履行不到位。比如装修公司只收钱不按约定施工,租客拖欠房租还损坏房屋。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无论是交易、租赁还是其他民事活动,都要牢记 “权利与义务对等” 原则。只有人人守约尽责,社会生活才能更公平、更有序,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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