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放射诊疗须“持证上岗”

时间:2025-08-2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辐射安全许可证鲜为人知,却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河南省杞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目前该县进行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都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近年来,放射诊疗技术作为现代医学治疗的一种必要手段,在基层医疗领域被广泛应用,其中口腔诊所这类小微医疗机构,大多使用医用X光机等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然而,若管理失范,这些设备产生的电离辐射可能会损伤人体细胞,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如何堵住监管漏洞,确保每一束用于诊疗的射线都在安全许可范围内运行?这成为摆在法律监督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2025年3月,杞县检察院将辖区内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名录数据进行交叉对比,发现辖区内部分医疗机构在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放射诊疗活动。随后,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和询问,确定11家口腔诊所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会让“看得见的治疗”变成“看不见的隐患”,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针对放射诊疗安全领域专业性强、监管职责交叉等问题,杞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医疗机构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召开座谈会,结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规定,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责任。随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配合依法履职,对辖区内问题医疗机构集中排查整治,规范放射诊疗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在全县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向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下达《环境问题整改提醒通知书》,要求限期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整改顺利推进,截至5月30日,11家问题医疗机构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6月19日,杞县检察院跟进监督,确认涉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杨文悦 胡晨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8/t20250821_704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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