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走近兴山抗战碉堡群

时间:2025-08-2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兴山抗战碉堡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活动。在现场,大家看到文物保护标识牌、安全责任牌已安装到位。

  1940年6月宜昌沦陷后,临近鄂渝交界、为四川之门户的兴山县,成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第五、第六战区军用物资运输要道。在此期间,为防御日军西上重庆而修建了防御工事兴山抗战碉堡群,5个碉堡隐藏于兴山县昭君镇青华村、陈家湾村等香溪河两岸地势险要的山脉上,多数有南北两个射击孔,交叉枪线扼守住日军由兴山入川的通道。2021年12月9日,兴山抗战碉堡群被确定为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5月,兴山县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调查,发现兴山抗战碉堡群无文物保护标识牌,周边垃圾环绕、杂草丛生,且由于堡顶处于山脊的必经之路,气孔上端的水泥建筑有所损坏。“历史不应该被忘记,兴山抗战碉堡群不仅是历史的遗迹,更是承载着中华民族苦难与抗争的历史记忆,也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载体。”兴山县文旅局工作人员对走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1月,兴山县检察院与该县文旅局、昭君镇政府召开磋商会,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商讨兴山抗战碉堡群的监管问题。会上,该院建议县文旅局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切实解决文物保护单位标识不全、安全责任不明、环境杂乱等问题,并会同各乡镇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监管体系,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建议昭君镇政府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逐处落实管护机构或专职管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

  会后,兴山县文旅局协同昭君镇政府积极整改,将兴山抗战碉堡群文物标识牌全部安装到位,依照“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原则对气孔进行修复,并在兴山抗战碉堡群外围搭建了新道路。昭君镇政府与兴山抗战碉堡群所在村委会签订日常管护协议,明确专人日常巡查看管,有效解决人手不足、文物分散的问题。

  “近期排查中,我们最新发现了两处抗战碉堡应定级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未被定级的情况,随即建议相关部门报请核定其为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庞广宇说道。

  (通讯员宋宗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8/t20250821_7042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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