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之业务管理篇

时间:2025-08-2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青海省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从“大管理”视角加强业务管理,将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作为抓手,突出业务数据横纵分析比较,注重业务态势特点趋势归纳,在赋能“高质效”办案中切实发挥数据引擎带动作用,以“三个融合”做实业务管理“大文章”。

  

  一是融合“三个重点+五个不放过”推动办案质效分析调整转型。对分析报告及时做出优化调整,既全面分析“三个结构比”情况,及时把握检察履职办案的趋势性、动态性变化,有针对性地强优补弱,又系统分析重点领域案件结构优化度,找准司法办案突出问题。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进一步优化;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比例更趋合理,依法履职、能动履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主动发现线索、依申请受案、依程序移送占比不断改进,依法监督、主动监督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注重重点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明确对出现“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抗诉未采纳、自侦案件立案不诉”五种情形的,坚持“五个不放过”实行逐案重点评查,剖析原因,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二是融合各业务条线工作和数据关联运用,加强专题分析。针对综合质效分析、业务部门办案中以及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等撰写专题分析报告,服务保障全省检察办案工作,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如,深化“三个结构比”研究应用,形成《2019年至2023年青海省检察机关“三个结构比”情况报告》;针对全省检察侦查线索来源匮乏,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撰写了《2018-2024年检察侦查专题调研分析报告》;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衔接不畅、后续跟进不及时等问题,形成《2024年全省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分析报告》。通过“联席会议+个案会商”,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推动完善公检联席会议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检警双方有争议、拟作出存疑不捕等案件,邀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或召开检警专题会商会议,围绕案件定性、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和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2024年召开检警联席会议335次,逐案解决影响案件办理的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法办理一批监督撤案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人数同比增加39.7%。

  三是融合业务分析衔接业务指导、条线规划与具体落实。将业务质效分析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省院业务条线、市州院“三带”(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指导的重点,通过调研分析、蹲点指导、巡回指导等方式,下沉基层院指导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针对分析中的典型问题、类案问题,注重提炼证据标准、办案指引,推动形成指导性意见。如,结合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趋势,总结办案经验,制定《常见刑事案件办案指引》,加入“轻伤害案件处理”等内容,对办理轻伤害不起诉案件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等作出要求,对重点程序进行提示,着力提升常见犯罪案件办案质效。围绕健全办案机制,以公益诉讼“可诉性”为指引,围绕精准性、规范性、实效性三个维度,总结实体、程序、质效要素,制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办案指引》和《工作标准》。建立民事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民事法律监督一体化办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助力“四大检察”同步发力、积极跟进,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完善机制建设,系统治理共性业务问题,推动业务管理高质效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ajglbgs/635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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