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刊发文章《雷玉萍 “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司法人的责任与担当”》

时间:2025-08-26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4期“感受法官”栏目刊发了昭平县人民法院文章《雷玉萍 “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司法人的责任与担当”》。

  

  全文如下:

  雷玉萍“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司法人的责任与担当”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的青山绿水间,总能看到一个坚毅的身影——她不是画家,却用法律的画笔为山河添彩;她不是诗人,却以司法的力量为生态写诗。她就是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成员雷玉萍。近日,雷玉萍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此前,她还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系统“‘百日清案’先进个人”,多次获得贺州市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雷玉萍就像一位不知疲倦的生态卫士,守护着这片土地的生机与活力。

  2024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雷玉萍(左一)向现场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

  司法智慧构筑绿色法治长城

  2016年,昭平法院成立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确立了“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即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审理。作为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的一员,雷玉萍与团队成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多次前往兄弟法院取经,努力成为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

  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雷玉萍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雷玉萍与团队先后起草制定了《关于“河长、林长、田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多份文件,并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林业局等单位下发,在案件侦破、受理、审判,以及后续的生态修复、赔偿等方面下功夫。她还带领团队牵头打造了桂江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绿网”生态修复基地和湿地保护法治宣讲室,并积极延伸生态司法触角,于今年5月发布一份关于文物保护的《司法保护令》,将黄姚文明阁的历史建筑及与之相关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要素等纳入保护范围,助推黄姚文旅产业发展。

  9年来,昭平法院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从无到有,从默默无闻到具有一定影响力,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路程,这离不开以雷玉萍为代表的一批环资审判法官的艰辛努力。

  利剑出鞘斩断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手”

  “被告人官某、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这是昭平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件。

  2023年年底,雷玉萍审理了这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该案跨越广东、广西两省区四市县,因跨越的地域广、时间长,倾倒地点多达7个,倾倒的危险废物近6000吨,社会危害性极大。而被告人官某、高某拒不认罪,案件审理难度较大。为查明案件事实,雷玉萍仔细地审查几十卷卷宗,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最终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四年,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雷玉萍始终牢牢坚持对环境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犯罪采取从严从快的打击力度。近三年来,她和团队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4件,判处被告人128人,形成有力震慑。在严打犯罪的同时,雷玉萍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受损生态资源司法修复。通过提供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场地,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通过从事修复劳动、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认购林业碳汇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推动生效判决落地,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

  润物无声让法治清流浸润人心

  “为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议贵局进一步加强巡逻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力度……”今年3月20日,雷玉萍向辖区林业局发出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从三方面入手,从源头遏制捕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原来,雷玉萍在办理被告人叶某甲、叶某乙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时,两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辩解称不知道黄胸鹀(俗称“禾花雀”)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雷玉萍在庭后走访时发现,一些群众也不知晓黄胸鹀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对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了解不足。为了能更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她起草了这份《司法建议书》,同时向被告人发出《护鸟令》,责令其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很快便得到了昭平县林业局的积极回应,该林业局列出重点推进举措,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筑起安全屏障。

  “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而是要通过司法裁判让环境违法犯罪数量越来越少。”雷玉萍深知,只有增强群众的法律和生态保护意识,才能真正从根源保护生态环境。雷玉萍经常选取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同时,她还紧扣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新型”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入社区、下乡村等活动,使保护环境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我不是一个人在奋斗,我获得的荣誉是对我们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努力的认可。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司法人光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雷玉萍坚定地说。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雷玉萍一步步成长为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身份和角色在变,但她心中永恒的司法信念却不曾改变。正是因为有许多像她这样的司法工作者,万里江山才会更加多姿多彩。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38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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