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黄河安澜!首届内蒙古“7+1”中级法院“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协作会议成功举办

时间:2025-08-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积极构建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8月15日,在全国生态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内蒙古“7+1”中级法院关于“8·15”全国生态日建立“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区域协作会议”顺利召开。巴彦淖尔市政协副主席张秀文应邀参加会议、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格日勒图致辞讲话,自治区人大代表王慧博、瞿仓和自治区政协委员赵伟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玉山和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7个盟市中院和呼铁中院相关院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协作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历史文化遗迹”的全覆盖的保护链条。

  会上,“7+1”中级法院院领导依次介绍了在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果和先进经验,并共同签署了《“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区域协作框架协议》,从案件信息共享、审判工作会商、人员专项培训和协作成果发布共十个方面进行约定,并明确由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格日勒图担任区域协作领导小组第一届组长。

  会议指出,像保护母亲一样保护黄河,是我们必须坚决扛起的政治责任。建立“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区域协作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满足沿黄河流域各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务实举措。要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原则,在加强跨区域协作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做美丽中国建设的“不懈奋斗者”。要讲好环境司法保护故事,将广泛的“生态共识”转化为积极的“生态行动”,做美丽中国建设的“最美同行者”。要聚力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推进“六个行动”、开展“四项工程”,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上作出更大贡献,做美丽中国建设的“最佳守护者”。

  会议要求,一是抓住生态安全这一根本,强化系统保护。要将黄河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生态环境领域的裁判执行模式,探索形成涵盖面广、层次丰富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司法保护“内蒙古样板”。二是立足生态治理这一关键,实现联防共治。各协作法院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优化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模式落地落实,实现同频共振、联动共治。三是依托司法为民这一宗旨,增进民生福祉。要始终以保护黄河文化为己任,通过制发司法建议、主动对接第三方机构和文物保护部门、逐案制定修复方案等方式,跟进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全力保障黄河文化和历史文脉的传承、保护与弘扬。

  会上观看了《这里是巴彦淖尔》宣传片,宣读了《“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区域协作框架协议》,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


  

  来源: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6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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