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草原仙湖”

时间:2025-08-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构建协同共治的全方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关于岱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岱海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区”揭牌仪式在岱海自然保护区举行。

  

  内蒙古高院、呼和浩特市中院、乌兰察布市中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凉城县政府、托克托县法院、凉城县法院、呼铁法院、岱海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等单位派员出席签约及揭牌仪式。

  被誉为“草原仙湖”的岱海,镶嵌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是自治区第三大内陆湖,更是构筑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一环。岱海作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其生态价值尤为重要。

  活动中,与会单位正式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协议就建立“岱海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区”、设立“司法保护巡回法庭”、执法与司法衔接、生态修复资金使用、信息共享与交流、开展党建共建活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协作内容进行了约定,旨在以最严生态司法、最优生态修复,持续护航绿水青山“生态颜值”,共情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推动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建设迈上新台阶。

  此次《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与“岱海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区”的落地,是司法赋能生态保护的重要载体,切实体现以法治刚性压实生态责任,用司法智慧求解最优生态修复。下一步,各单位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协作,积极探索创新,共同守护好岱海的碧水蓝天,为绿水青山永驻、人民幸福长存注入坚实法治保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内蒙古,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大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来源:环资庭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6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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