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赋能提升腐败犯罪治理质效
古剑
□网络的技术驱动性与普及性使社会步入网络时代,腐败犯罪的发生场域也随之逐渐向虚拟空间转移。在跨时空互动性的影响下,新型腐败相关利益输送在网络云端可轻松完成。基于此,大数据背景下,通过技术赋能加强对腐败犯罪的治理,加强法律治理和技术治理的协同,已成为理论与实务共同关注的重点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近年来,网络的技术驱动性与普及性使社会步入网络时代,腐败犯罪的发生场域也随之逐渐向虚拟空间扩展。在跨时空互动性的影响下,新型腐败依托媒介可能是一键支付的红包转账,也可能是便捷的电子礼品卡等,相关利益输送在网络云端可轻松完成。基于此,大数据背景下如何通过技术赋能加强对腐败犯罪的治理,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治理和技术治理的协同,成为理论与实务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
大数据技术如何推进腐败犯罪治理
勾勒权力运行轨迹,有效分析和预测犯罪可能性。古典犯罪学派对于腐败犯罪预防的模式主张,通过刑罚惩治犯罪,从而预防再犯并威慑他人。然而,这种理论既不能有效减少犯罪,也难以预防潜在的腐败犯罪行为。大数据反腐模式的兴起,为发现腐败犯罪规律和实现准确预测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技术通过整合跨部门、多维度的数据资源,如投标记录、财务数据、社交网络、税务信息等,可以提示腐败行为中的异常模式和潜在规律。借助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大数据能够在海量数据中识别出权力运行中的异常轨迹。
构建算法识别与预警系统,提升腐败犯罪惩防能力。传统的腐败犯罪惩防主要依靠举报和线索,但由于腐败行为通常具有隐蔽性,许多案件难以通过传统手段及时发现。而大数据技术通过构建算法识别系统,可以综合分析出各类腐败违法犯罪的相关数据,自动生成相关模型。在此过程中,机器学习算法可以依据已查处的腐败案件的关联特征,不断自我迭代,提升模型的准确性。大数据反腐的算法识别系统通过对大规模数据进行自动化分析和筛选,减少调查过程中对人力、物力的依赖。
增强反腐工作的透明度与可预见性。一方面,大数据技术为群众参与反腐工作提供了便捷渠道,拓宽了公众参与的空间。通过互联网和移动设备将举报、监督等行为数字化,大大简化了群众参与的流程。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能够大幅提升反腐工作的预见性和响应速度。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实时监测网络上的舆情动态,对涉及腐败的关键词、话题热度、舆论倾向等进行自动分析,帮助有关部门预判腐败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
大数据技术推进腐败犯罪治理面临的难题
数据共享程度较低。从数据共享的具体维度来看,数据信息之间的连通需要涵盖两个方面: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横向沟通是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例如,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对接。这些部门掌握不同类型的数据,但彼此间缺乏信息交换机制,导致有些腐败行为难以通过多维度数据进行早期预警。纵向沟通是指,上下各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传递与对接。当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信息衔接仍存在明显的断层,信息传递效率低,数据共享协调性不足。
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风险。首先,大数据反腐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例如,个人财产信息的公开可能为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提供条件。其次,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也可能存在泄露风险。举报人的信息保密性对确保其安全至关重要。若未采取严格的信息保护措施,举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暴露,随之而来的是其人身安全面临威胁。
证据规则适用难。一方面,丰富的数据资源并不直接等同于证据。由于数据获取、处置和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在海量电子数据中提取有效诉讼证据非常不易。另一方面,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类型之一在适用方面面临困难。特别是在当前技术手段日益发达的情况下,恶意篡改电子证据的行为更加隐蔽,证据的真实性难以保障。而证据的真实性一旦难以确认,法院在采信证据时也将面临困难,从而影响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
大数据技术推进腐败犯罪治理的路径
完善数据共享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从法律法规层面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框架,明确各部门在数据共享中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法律法规应当对涉及腐败预防的关键数据,设立明确的共享标准。各部门必须在法律法规确定的框架下共享数据,且数据的提供、更新和维护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还应明确未按时提交或拒绝提供关键数据的部门或个人应承担的责任。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中的横向与纵向沟通机制。第二,建立动态的风险预警和信息追踪机制。充分利用当前已有的各类数据库资源,打通同各类数据库的连接通道,通过异常交易等行为风险的预警机制识别异常情况,按照风险程度触发对个人相关信息的抓取和追踪机制。具体而言,首先,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相关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紧盯重点人员、重要事项等,精准收集、比对分析相关数据,进而通过网上查询、单位咨询等形式进行校核,实现动态监管。其次,建立横向的数据核查协作机制。通过对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识别腐败的潜在风险。
技法结合保障数据安全。从技术层面看,技术提升是保障数据安全的核心措施。在此过程中,防范措施可以从内外两个维度进行搭建。在内部防护方面,需要对敏感数据进行特殊标记,并在数据访问权限上进行严格控制。在外部防护方面,数据保护的技术手段也必须相应提升。对各种政府信息平台、举报平台上存储的公民信息,尤其是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等,必须采取先进的防火墙技术,并通过加密手段加固其安全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优化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刑事法律的衔接。在数据采集、处理、利用及相关的司法救济和责任追究方面,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例如,在数据处理时,特别是涉及公民敏感信息的财物、身份和消费数据等,需要明确其使用规则,确保在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其二,限制大数据分析的数据库连接。必须严格限制大数据分析中的数据库连接,确保数据库的连接仅限于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数据。
(作者分别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2/t20241223_677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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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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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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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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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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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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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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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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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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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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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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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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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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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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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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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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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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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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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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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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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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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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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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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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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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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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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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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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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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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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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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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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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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