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三化”促进案件质量评查
□在内容上细化□在方法上优化□在运用上实化
做实“三化”促进案件质量评查
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三个管理”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需要用心答好的新时代检察课题。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和最前线阵地,是落实“三个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实现“三个管理”质效的“最初一公里”。
“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质量评查则是评估案件办理质效的最直观方法。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在案件质量评查内容、方法、运用等三个方面发力,引领检察人员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基层检察工作做优做强。
在内容上细化,着力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由浅到深”。一是及时评查重点类型案件。聚焦“四大检察”各项业务,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判改变事实、改变定罪或改变量刑、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维持原裁判结果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以及本院办理的新型案件,在案件办结或虽在办但确有必要及时启动质量检查评查的,实现一案一查,推动问题发现及时、整改有效。
二是专项评查重点领域案件。要重点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上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或易发多发等重点领域案件,“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推进,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监督线索或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推动检察监督或纠正处理结果,实现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效能前移。
三是实时评查重要业务态势反映出的相关案件。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把宏观数据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定期对一段时期内“四大检察”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并重点围绕业务数据态势反映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实时开展质量检查评查,及时研判和解决隐藏在数据背后的检察业务发展质效问题,从而提升精准施策的针对性与靶向施治的实效性。
在方法上优化,着力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由疏到密”。一是健全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自查体系。在案件归档前,要强化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对已办结的案件先由检察官自评纠错并反向审视,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分管院领导要统筹协调,采取“AB角”全覆盖模式组织核查,换位互评确保发现问题全面、结论准确,又能迅速将高发易发问题转化成对评查人自己案件的警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定期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对业务部门自查互评情况抽查复查,规范、准确评定结果等次,提高检查评查意见权威性。
二是完善案件管理部门多元化检查评查体系。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案件质量提升“三步曲”,创新检查评查方式,通过开展异地交叉评查、上级院专项评查、随机抽查检查等方式,在案件管理条线着力构建纵向一体化检查评查体系。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要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检查评查,引导检察人员把“六个坚持”“三个善于”等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三是构建多种方式互融互促的闭环监督体系。定期总结个案检查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从个案多发易发问题延伸到类案分析、系统治理。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与针对个案进行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讨论、自查互评、信访舆情、司法救助、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及时规范移送内部监督案件线索、检察听证、综合履职等各项工作相融合,促进检查评查工作由点带面、由表及里,着力构建“事前源头防范+事中纠偏校正+事后评查分析”的闭环。
在运用上实化,着力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由弱到强”。一是坚持正向引领与反向警示兼顾,提升案件质效。对评查发现的瑕疵和不规范问题,以查促改,深入剖析成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并在全院公开“晾晒”,进一步增强反向审视和警示教育作用。对办案规范、能够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优质案件,定期组织专项研讨和交流学习,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案件质效再提升。
二是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强化互促共进。做实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管理同向发力,将案件的管理结果有效融入对各类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落实和完善检察人员的激励、司法责任追究、履职保障等机制,激发检察人员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引导其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自觉在办案中坚持“三个善于”,真正尽到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办案与治理融合,实现同频共振。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为抓手,拓宽法律监督途径,对在各环节各主体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中发现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法律监督线索,及时分析研判,以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依法接续监督、跨区域协同履职等多种途径,围绕“三个结构比”,实现“四大检察”互联互通,助力提升基层检察院综合履职质效。
(作者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2/t20241223_6770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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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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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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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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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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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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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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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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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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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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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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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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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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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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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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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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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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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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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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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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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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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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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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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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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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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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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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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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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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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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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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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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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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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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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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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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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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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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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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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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