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体、个人的物权,法律都“罩着”

时间:2025-07-2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国家、集体、个人的物权,法律都“罩着”

村里的集体林地被征用,补偿款该给谁?自家的老房子要拆迁,能和国企厂房拿一样的补偿吗?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提醒: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谁也不能随便侵犯!

去年,江西某村遭遇洪水,需要征用集体仓库和几户村民的房屋堆放救灾物资。事后,政府不仅按市场价给集体仓库算了补偿,还给每户村民发了房屋修缮费。有村民嘀咕:“集体的和私人的,补偿能一样?” 村支书拿出民法典解释:“法律说了都平等,集体仓库补多少,你们的房子也按这标准来。”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典型案例中提到,某国企扩建时占用了附近村民的菜地,企业想按 “集体土地” 标准少赔,被法院驳回。“不管是国家所有的厂房,还是私人的菜地,物权价值平等,补偿也得一碗水端平。” 中心在拆迁普法会上说,“现实中常见的‘私人财产不如集体财产值钱’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还举了个例子:城里的老小区拆迁,开发商给的补偿款和旁边国企宿舍的标准一样,这就是平等保护的体现。“法律不看物权‘身份’,只看合法与否,只要是合法拥有的,就一视同仁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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