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3月27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晓丽出席发布会,介绍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杨蕾:我们注意到,在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河南省检察机关一体部署了“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请您介绍一下省检察院是如何考虑的?
牛晓丽:谢谢您对检察工作关注支持。近年来,省委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深化民营经济“两个行动”,推出“一揽子”惠企政策,打出了“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四个拉动”等一套组合拳,为民营企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创造公平竞争机会。今年全国两会后,省政府围绕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门印发《河南省加快制造业“六新”突破实施方案》,为河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这些决策部署为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是省检察院党组根据省委部署,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理念,聚焦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立足河南实际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专项监督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等多种业务类别;监督的内容,包括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以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监督旨在立足职能、结合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办出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打造“检察护企”河南名片。
在部署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起草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安排,持续深化检察机关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涉企办案和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对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关于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诉求,确保采取的具体措施既符合中央涉企政策精神,又契合河南实际,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力度,以更实举措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请您介绍一下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的9条措施具体内容?
牛晓丽:谢谢您的提问。为了便于各位媒体朋友了解这9条措施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控告申诉检察等方面对专项监督的有关措施作一简要介绍。
1. 开展涉企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以“挂案”清理为抓手,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侦不结、久诉不结等怠于履职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检警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深入推动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大推广应用涉企“挂案”清理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监督质效。
2.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专项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稳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及时监督纠正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未退等问题。加强对涉案财物查证和处置的监督,积极探索易贬值易毁损财产提前处置、可经营财产持续合法经营,推动涉案财产保值增值。
3.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审判专项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防止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在监督纠正个案的基础上,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移送线索等方式,加强类案监督,提升涉民营企业刑事审判监督质效。
4. 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单位犯罪负责人减刑、假释专项监督,对于符合条件的,推动依法减刑、假释,让涉罪单位负责人更快回归社会,恢复生产经营,更好配合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的履行。依法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请假管理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5. 开展涉企民事诉讼活动专项监督。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涉企担保纠纷的监督,助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财产权益案件的监督,依法认定财产归属。加强对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管辖、超期审理等程序性违法问题。加强对民事裁判执行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行为,切实防止因执行违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6. 开展涉企行政审判、执行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加强涉企行政裁判结果诉讼监督,依法妥善办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方面涉企权益保护监督案件。加强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依法监督错误或者不当执行企业标的、超数额或者超范围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财产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依法监督非诉执行依据不合法不合理,或者怠于执行生效裁判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加强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督促纠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 开展涉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聚焦违背公共政策功能目的,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依法办理反垄断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8. 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相关犯罪专项整治。依法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对涉企专项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依法立案侦查。密切监检衔接,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企业权益犯罪,重点惩治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在政商交往中利用职权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9. 完善涉企案件控告申诉机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和中国检察网“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作用,畅通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渠道。对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办理、重点督办,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新迪: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
牛晓丽:这次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民营经济司法保障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全面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以及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公安、法院、司法、监狱等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以法治稳预期稳企业、促发展保民生,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获得感、安全感,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专项活动采取的一系列重点措施和发力方向,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果:一是以办案和监督为中心,高质效监督办理一批涉企案件。二是以加强办案管理为重心,健全完善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长效机制。三是以实现源头治理为目标,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四是以品牌创新为引领,建树“检察护企”河南特色品牌。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yw/jjfzjc/202403/t20240329_63893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