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先紧着业主,别让“外人”占了先

时间:2025-09-0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小区车位先紧着业主,别让“外人”占了先

王大哥刚在小区买了房,想租个车位却被告知 “车位都租给周边商户了”,这让他犯了难。其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小区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或物业不能先把车位租给外人。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报道里举过类似案例:某小区开发商把一半车位卖给了附近公司的员工,业主们没地方停车,只能停在路边。业主们联合起来维权,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把车位优先租给业主,已经卖给外人的车位也得限期收回。“小区车位是给业主服务的,不能让‘外人’占了业主的权益。”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社区普法栏里这样强调。

咱小区之前也有过苗头,物业想把地下车库的车位租给旁边商场的顾客,业主们不同意,拿出《民法典》跟物业理论,物业最后改了主意,把车位优先租给业主,还制定了 “业主车位登记制度”,确保每户业主都能申请到车位。现在王大哥不仅租到了车位,每月租金还比商户租的便宜五十块。“有法律撑腰,咱业主的权益才不会被侵犯。” 王大哥说。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还提醒,要是遇到车位被外人占用的情况,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找物业或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车位优先满足业主,这是法律给业主的‘定心丸’,得用好、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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