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事谁做主?业主投票说了算

时间:2025-09-0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小区大事谁做主?业主投票说了算

小区想动用维修资金修楼顶,物业说 “我们说了算”,业主们却不乐意 —— 这钱是大家交的,凭啥物业单独决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小区里的大事,比如用维修资金、选聘物业、改建共有设施等,都得由业主共同决定,还得按比例投票通过才行。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报道里详细解释过投票规则:像筹集、使用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这些大事,得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且参与表决的业主里,得有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像制定管理规约、选举业委会这些事,参与表决的业主过半数同意就行。去年有个小区想换物业,一开始只有少数业主同意,没通过;后来业委会挨家挨户做工作,让更多业主参与投票,最后超过半数同意,顺利换了新物业,服务比以前好多了。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社区广播里举过反面例子:有个小区的业委会没经过业主投票,就私自决定把绿地改成停车场,业主们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这个决定无效,还要求恢复绿地。“小区是业主的‘家’,大事必须大家商量着来,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现在咱小区要做什么大事,物业都会提前贴通知,让业主们投票,还会公示投票结果。“这样透明又公平,没人有意见,小区也更和睦。” 业主李大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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