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签字、不说话,哪些算 “表态”?

时间:2025-06-2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点头、签字、不说话,哪些算 “表态”?

买东西时的讨价还价、签合同时的落笔签字,这些举动在法律上有啥说法?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解释:这些都是 “意思表示”,就连不说话的沉默,在特定情况下也算表态!

在菜市场,老张挑了两斤青菜,问摊主 “5 块钱卖不卖”,摊主点头同意,这就是明示的意思表示;而老周常去同一家五金店买工具,老板递来扳手,他直接扫码付款,这种长期形成的交易习惯,让老周的行为成了默示的意思表示。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在普法宣传中提醒:“日常买卖、租赁等活动里,要清楚自己的言行会产生法律后果。”

沉默什么时候也算表态?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曾报道这样的案例:小王和房东约定,若续租需提前 15 天告知,到期前房东询问是否续租,小王没回复,结果被房东起诉违约。中心解释:“当事人有约定时,沉默就视为同意续租。但如果没有约定,单纯不回应可不等于认可!” 生活中涉及重大事项,最好用书面或口头明确表态,避免因沉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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