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代理,谁来担责?

时间:2025-06-3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违法代理,谁来担责?

别以为让别人干违法的事,自己就能高枕无忧!法律的眼睛雪亮着呢。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7条说得清清楚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是都知道代理的事儿违法还硬干,那就得“手拉手”一起担责任,谁也跑不了!

‌真实案例,警钟长鸣:‌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案例显示南方某市,房产中介小王,脑子“活络”得很。房东老李的房子简直是个“烫手山芋”:抵押纠纷没解,继承官司悬着,产权一团乱麻。可老李急着套现,私下塞给小王一笔“辛苦费”,让他“想想办法”。小王看着诱人的钞票,明知是坑,还是拍着胸脯接下了。

忽悠买家赵女士时,小王拍着胸脯保证:“产权绝对干净,一点麻烦没有!”赵女士掏空积蓄买了房。结果呢?前脚过户,后脚要债的就堵门了,继承人也要分房子。赵女士才惊觉被骗,一怒之下把老李和小王都告上了法庭。

‌法律怎么说?‌

小王,你是专业中介,明知房子有问题还卖,这叫“知法犯法,代理违法”!老李,你明知是坑还挖坑让人跳,一样跑不了!《民法典》167条管的就是你们这种人!法院最终判决:老李和小王,连带赔偿赵女士购房全款加利息,一分不少都得掏!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警示大家这就是“共同违法代理”的代价!

‌这可不是个例:‌

县城小工厂老板,急着甩一批“问题”电器给员工小张:“卖出去,提成翻倍!”小张明知道这批货漏电起火风险极高,但为了钱还是昧着良心推销了。结果?用户家里真烧了!不仅财产损失,还有人受伤。老板和小张双双被告上法庭,巨额赔偿跑不了,还得吃市场监管的罚单!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

法律红线,碰不得!不管是帮你办事的人,还是你委托别人办事,一旦发现事儿违法,立马停手!别为了眼前蝇头小利,把自己拖进法律的沼泽地,到时候哭都来不及。记住:违法代理,这锅谁也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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