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意盎然 贵州法院生态日活动概览

时间:2025-08-26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贵州各地法院积极行动,多形式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生态日





  贵州高院

  8月15日,贵州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贵州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成效,发布3件贵州法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贵阳法院

  8月15日,贵阳中院联合清镇法院正式推行“树长+法官”保护机制,为贵阳市辖区内首批具有典型生态与文化价值的古树挂上专属司法保护牌,标志着贵阳法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迈入“精准化、标识化、常态化”新阶段。




  遵义法院

  8月15日,仁怀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喜头人民法庭走进仁怀市喜头镇中心村杉王杉后广场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宣传活动。

  

  8月15日,凤冈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到永和镇冯家寨开展全国生态日“保护古树名木,守护生命奇迹”主题活动,向冯家寨村民详细讲解古树名木的概念、保护措施、司法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村民们对古树名木保护都有了进一步了解,提升了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六盘水法院

  8月13日,六盘水中院、六枝法院联合六枝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来到六枝特区岩脚镇岱瓮村,就如何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进行深入调研,初步商讨形成“养护人+行政+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千年古杨梅群”形成保护合力,开展古树群体检、古树保护座谈、聘请养护人养护、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

  

  8月15日,盘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涉及1419株野生马缨杜鹃树的非法盗挖案件。李某某、曹某某、杨某三名被告分别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八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收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八至二十万元;随案移送的1419株马缨杜鹃树发还所有权人盘州市胜境街道办迤车居民委员会;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安顺法院

  8月14日,安顺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22年以来安顺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8月15日,西秀法院以审理的一起失火案被告人主动捐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为契机,联合杨武乡政府、杨武林业站开展古树保护活动。



  毕节法院

  8月14日,七星关法院严格依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位于七星关区灵峰寺,树高18米,冠幅达25米,树龄六百余年的玉兰古树签发司法保护令,并联合区林业局古树名木专项负责人等共同参与竖牌仪式。凭借司法力量守护这份承载着历史与生态价值的“绿色遗产”,以法律刚性筑牢古树生命线。

  

  

  8月14日,黔西法院联合市检察院、林业局前往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开展以“护航古树名木 共建生态文明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法官结合相关案例,在古树下、群众家门口,为当地村民、基层工作者、护林员、志愿者开展法治宣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古树名木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意识。



  铜仁法院

  

  8月14日,江口法院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梵花似锦”。

  

  8月15日,碧江法院将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购的价值30万元的碳汇量,以“司法碳票”形式移交碳中和企业用于抵消碳排放,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


  8月14日,德江法院探索推出“司法+行政+全民”古树名木“专属管家”协同护绿新机制,在平原镇杉园社区与县林业局、平原镇政府对23棵百年古树进行“专属管家”认护挂牌。



  黔东南法院

  8月12日,黔东南中院与凯里法院前往凯里市舟溪镇情郎村,发布古楠木群司法保护令并推行二维码警示案例,通过数字化普法手段,将司法保护令与“警示案例二维码”融为一体,为楠木古树群披上数字化司法铠甲。

  

  8月15日,雷山法院、台江法院联合举办“司法聚力古树名木保护 联动共谱生态文明新篇”主题活动,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法、检两院,携手省、州作协作家、当地村民以及社会各界环保爱心人士,齐聚在这片生机勃勃的热土,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瑰宝,聚多元合力传承生态文脉。

  

  8月12日,从江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西山镇香樟侗寨,到百年香樟古树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将生态保护法治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为当地村民送上“法治套餐”,以司法之力守护古树名木生态安全。



  黔南法院


8月14日,黔南中院、福泉法院联同州林业局、都匀市林业局,走进传统村落绕河,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与专业服务守护村落里的“绿色活化石”。

  8月15日,荔波法院在三都水族自治县拉揽国有林场的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研学活动。组织拉揽小学的同学们走进自然课堂,零距离接触“植物活化石”金毛狗蕨,感受生命的神奇,并探寻荔波法院的生态司法守护密码,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种子。

  

  8月14日,平塘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向群众普及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呼吁大家共同保护“中国天眼”安全运行及生态环境,树立环保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黔西南法院

  

  8月13日,黔西南中院、黔西南检察院、普安法院、晴隆法院、晴隆检察院共同设立“晴隆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司法保护基地”,进一步推动对晴隆县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系统性的司法保护。

  

  8月13日,兴义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在兴义市乌沙镇普梯村联合举行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发放保护倡议书,同有关部门巡查普梯村金丝榔古树群保护情况。

  

  

  8月13日,安龙法院联合册亨县检察院、法院发布《册亨县贵州山核桃原生群落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court.gov.cn:443/gzdt/29762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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